下沉日记 | 下沉司法所第一周体验
为了让机关干部“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加深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全面提升干部素质,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省司法厅安排,3月5日—11日,我俩到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司法所下沉蹲点工作已满一周。
下沉第一天,龙桥镇司法所所长冯尔先向下沉干部介绍了龙桥镇基本概况和司法所日常工作情况。龙桥镇位于羊山地区腹地,东邻龙塘镇,西接永兴镇,南依龙泉镇,北靠城西镇,辖区49.5平方公里,总人口25259人,有8个村民委员会,38个村民小组,41个自然村。各村语言各有不同,帮派较多,村民思想工作较难做,特别是龙桥镇辖区内有著名的观澜湖旅游休闲度假区、冯小刚电影公社,因征地补偿而产生的纠纷是影响当地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龙桥镇司法所有所长、助理、社工各1名,其中助理长年被抽调,实际只有2人。据冯尔先介绍,司法所承担着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推进法治教育和依法治理等诸多重要工作职责,当前还要参与扫黑除恶、法治扶贫等专项重点工作,司法所人员力量不足与工作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
时值“两会”和“博鳌亚洲论坛”安保期间,为了本辖区的安全稳定,我俩同龙桥镇司法所和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一同走访永东村委会笔点村一户低保稳控人员,了解其家庭成员、经济来源、生活状况、思想动态及存在困难,安抚其情绪,表达政府关切。
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我俩认真学习了解了海南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及运用,查看社矫人员档案,了解社矫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工作。随后,我俩配合龙桥镇司法所所长和社工对所管2名社矫人员开展教育工作,对社矫人员强调了有关纪律和要求,并对社矫人员的腕表和手机进行了检查和调修,对其中1名请假外出儋州的社矫人员进行了审批。
3月6日,我俩同龙桥镇司法所所长、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张曙和龙泉镇司法所所长、治保主任共同开展一宗交通事故案件调解。工作人员向当事人了解交通事故发生经过、当事人受伤情况,听取了当事人的调解意向。张曙向当事人双方分析事故责任认定、梳理了法律关系,当事人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这是第一次调解,当事人虽然尚未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但工作人员了解了双方的意向,基本确定了调解思路和成功的可能性,并约定了再次调解的时间,为下一步调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3月7日,海口市司法局副局长梁毓和、龙华区司法局局长文光利等一行来龙桥镇司法所检查指导工作,慰问我们下沉干部,并与龙桥镇委书记刘欣研讨推进选聘“五老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会上,厅财务规划警务装备处处长车新新强调,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选聘工作是我们此次干部下沉海口司法所的一项重点工作,希望龙桥镇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专职人民调解员。文光利向刘欣讲解了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选聘条件及工作要求,要求尽快完成选聘工作,为有效化解基层矛盾提供有力的保障。刘欣表示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正在按规定程序开展选聘工作,镇里将加快工作进度,并拟选聘部分兼职人民调解员作为补充。
通过一周的学习和观察,我们感到基层工作虽然琐碎,但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每天奔波于各村村民之间,不仅需要良好的身体,更需要满满的真诚、热情、公正以及灵巧实际的沟通技巧,处理农民纠纷除了法律、政策和道理,更需要人文关怀和情感感化,我们的政策需要更接地气,需要融入当地风俗文化和习惯,才能真正“行得通”“落得实”“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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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编:薛 欧
值班编辑:邓伦参
责任编辑:王 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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