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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为科技创新呐喊

2017-07-01 高金平 高金平税频道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主要依靠基础设施投资、房地产开发、高杠杆运营等粗放的增长方式,忽略核心技术的培育与实体制造业的发展,不愿进行长期的科研投入,过度追求短平快的经济效益。至今,房地产发展已遇到瓶颈,固定资产投资放缓,无论是航空、汽车、家电,还是装备制造等高端制造业尚落后于发达国家,成本的不断上升使得我国低端制造业的国际竞争优势逐步丧失,制造业的颓丧正影响着上下游产业。此刻,要保证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的良药只能是科技创新。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们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为鼓励科技创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全力以赴,连续发力,先后出台了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可以享受税前加计扣除50%,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

公司制创投企业以及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投资满2年的当年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制创投企业、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和自然人合伙人、天使投资个人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企业,在投资期满2年的当年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即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

上述政策从资本导向、研发推动、减免环节等方面形成链条式的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密集出台喻示着我国科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热切期待着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可以激活万千蕴藏无穷创造力的市场细胞,助推科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全国税务工作者在纳税服务的前线,帮助全社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翘首期盼更多的服务需求,希冀更多的创业和创新。

税收优惠载着助推科创的满腔热血而来,能否起到实效,关键在于落实。我们需要将优惠落实到真正搞科研的企业、真正深耕研发的人员,不能被假高新、虚研发、伪人才骗取了国家的优惠政策,致使国家税款变相流失。

另一方面,科技创新终究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企业要参与市场竞争必须持续加强产品研发。任正非对于华为的未来给出的药方是:“坚持科技创新,追求重大创新,同时内生与外引相结合。”过去十年,华为累计投入研发费用超过2400亿元,未来几年,华为每年研发经费将提高到100~200亿美元。科技是国之利器,国家赖之以强,企业赖之以赢,人民赖之以福。华为的成功应归功于任正非对科技的重视与投入。

我国应更加重视科技人才的培养,把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落到实处,给予科技人才地位和荣誉。李克强总理在全国科技大会、两院院士人会、中国科协九大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政府应加大基础研究方面的投入,要推进科技创新中的‘放管服’,给予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科研更大的自主权,要通过提高研发人员费用的比例承认人才和智力劳动的价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不能只放在口头上,更不能口惠而实不至,要真正让有贡献的科技人员名利双收,经济上有实惠、工作上有保障、社会上受尊重。”

诚如是,中国创造,泽被后世可待矣!

生活不止眼前的所有

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赤手空拳,来到这个世界

为了理想信念,我们不顾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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