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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甫律师 | 有关韩非子案不得不说的话

2017-07-27 王甫 辩护师

▍作者     王甫

来源    王甫律师新浪微博


1、终审宣判之后我未接受任何外媒采访(第二天,因为有宣判时旁听的荷兰媒体误解了北京高院的判决理由并在当地舆论中形成对北京高院的不利影响后,我应记者要求,专门向他们做出了解释,并希望他们立即澄清,因为我不希望北京高院被误解和敌视)。有人诽谤说终审判决后对我对媒体讲“希望荷兰政府继续向中国政府施压”纯属无稽之谈,而且,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希望“向中国政府施压”的话;


2、韩非子家的确经济不宽裕,但通过网络募捐的事情我并不知情,不存在“共谋”问题;


3、二审期间我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是作为律师的权利,我有义务遵守委托协议将律师文件交给韩非子亲属,韩非子亲属有权依据律师文件决定是否请求荷兰驻华使馆帮助,而关注本国公民在驻在国审理的案件中程序权利得到保障是每一个大使馆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为保护境外中国公民亦有此职责;


4、我寻找案件中存在的程序和证据问题并为韩非子做无罪、罪轻辩护是我的责任,我更希望有关办案机关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得更好,司法是否公正,律师说了不算,司法机关起决定作用,二审改判(将一审错误认定的故意伤害罪改判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判处的12年有期徒刑改判为4年6个月,并不再附加“驱逐出境”)便是明证;


5、如果认为北京高院是在外交压力下改判,其实是变相认为中国司法审判独立性不足,这是我作为律师不愿意看见的,因为我真诚地认为北京高院的终审判决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6、因为这个案件,被骂、被批评我都能接受,因为我从来不认为我不再需要继续提高和进步,但诽谤无论来自何方,我都不会接受。


7、案件情况在我的两篇辩词里已经写明,也有数十名律师同行通过我的助理分享了我有关本案的主要律师材料,相信人们自有公论。有关本案,这是我最后一次回应。谢谢大家的关注和关心!


▎本文由护师(ID:bianhushi)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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