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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云案最新进展:家属就“申请游行示威”依法与太原公安局沟通

2016-07-29 乌有之乡 红色快讯

   (乌有之乡网7月28日讯 通讯员志愿者李晟)今天(7月28日)上午9点,王友志和女儿王倩来到太原市公安局5楼接待室。太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彭科长要求王倩说明申请游行示威的路线。彭科长说太原市最近修地铁,所申请游行路线的交通压力很大,会造成交通拥堵,说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章第十二条第四节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王倩说我们会排成一字队形,不坐公交车全部步行,不阻碍交通,并申请太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帮助维护秩序。后来,彭科长说找太原中院协调解决具体问题,依据“第二章第十条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要求解决问题的,主管机关接到申请书后,可以通知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同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协商解决问题,并可以将申请举行的日期推迟五日。”延期五日,让我们下星期三(8月3号)上午去太原市公安局给我们答复。

  刚刚(今天下午17点32分)接到太原市公安局彭科长的电话,约我们明天上午9点去太原市公安局。如果太原市公安局拿不出合理的法条,我们将以“第二章第九条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许不许可的决定书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我们会在8月2号正式举行游行。

    原题:周秀云案最新进展:家属就“申请游行示威”问题依法与太原公安局沟通

相关链接:周秀云案一审宣判第五次被延期,王友志已经向太原市公安局申请游行示威

  (乌有之乡网7月27日讯,通讯员志愿者李晟)举国关注的太原恶警王文军打死讨薪女民工周秀云案自从2015年5月18日开庭审理至今已经一年多了,多次延期仍未见宣判。2016年7月25日,周秀云丈夫、本案受害人王友志按照上次延期时得知的日期再次来到太原中院听取意见,焦虑地等待法院能公正的判决。在多个机关往返奔波一天,他们最后被告知再次以“案件复杂”为由,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又延期三个月。这已是第五次延期了。今天即7月27日,王友志向太原市公安局递交了游行示威的书面申请,太原市公安局让他等候明天答复。在目前的局势下,公民如何依法维护正当合法权益,社会舆论如何促进司法公正,监督依法治国战略的落地,需要各方面的认真参与。周秀云案进展为何如此曲折,难道会比那些牵扯国家最高层政治的反贪大案要案还要复杂吗?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附录(一):王友志7月27日向太原市公安局递交的《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

  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

太原市公安局:

  我们是太原市中级法院正在审理的“12.13”案一审被害人。为促进“12.13”案早日公正判决,太原中院不再无理延期宣判,以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我们作为“12.13案”被害人,决定以公民身份依法举行一次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关于“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的规定,现谨依法向贵局提出申请。

  (一)关于集会、游行、示威的方式

  组织30名“12.13案”被害人家属,且中国非太原籍公民,在山西省政府集合,步行到太原市中院,向太原中院递交要求出具开庭以来五次延期的书面通知申请,及递交抗议多次无理延期的抗议书;然后,从太原中院门口府西街三桥街口站乘坐809路公交车到迎泽桥东站下车,步行至山西省政法委,向山西省政法委递交延期抗议书;之后,从山西省政法委步行至迎泽桥东站乘坐25路公交到省中医学院下车,步行至山西省高院递交延期抗议书,从山西省高院步行至省中医学院站乘坐903路公交到新康隆商城站下车,步行至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向山西省检察院递交延期抗议书,就地解散。

  (二)关于标语、口号

  在游行示威过程中,我们准备打如下标语

  1、坚决拥护依法治国

  2、坚决抗议太原中院再次无理延期、坚定维护公民合法权利

  3、坚定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4、坚定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5、反对司法不公

  (三)关于游行、示威人数

  本次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人准备组织30人参加。

  (四)关于车辆

  本次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人不准备车辆参加,全部乘坐公交车。

  (五)关于音响设备

  本次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不准备使用音响设备。

  (六)关于起止时间:

  2016年8月2日上午8点到8月5日下午6点(8月2日太原市中院、8月3日山西省政法委、8月4日山西省高院、8月5日山西省检察院)。

  (七)关于集结地点和解散地点

  以山西省政府门口为集结地,山西省人民检察院门前为解散地。

  (八)关于路线

  路线在上面已经写清楚。

  (九)关于负责人

  本次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由王友志、王倩负责组织。

  申请人:王友志、王倩

  2016年7月27日

  附录(二):河南民工周秀云被太原警察王文军致死的过程说明

  针对央视《焦点访谈》节目报道和公诉书都存在对该案事实真相的歪曲、遗漏,影响到社会公众对案情真相的了解,他们给我们提供了一份案情说明材料。这份材料由王友志口述,由王友志的女儿王倩整理,经过王友志审核。他们希望社会公众了解该案真相,授权乌有之乡刊发该份说明。

  河南民工周秀云被太原警察王文军致死的过程说明

  (本文由周秀云丈夫王友志2016年6月份口述,周秀云女儿王倩记录整理,所有叙述均为事实,有法庭出示的视频、笔录等相关材料为证。)

  2014年9月29日,我与妻子周秀云、儿子王奎林及其他河南工友共13人来到太原龙瑞苑工地干活,干的是木工活。到11月28日,木工活全部完工。12月5日,我们临时被叫去加班一天。从12月6日起,我们就开始等着结算工钱。期间多次联系包工头周理品,但他一再说让我们再等等。他欠了我们6万5千多元钱。到12月10日,工地放假了,宿舍区开始停水停电,这时夜里温度已到零下十度左右,宿舍里没有暖气,非常寒冷,我们越发想快点拿了工钱回家。12月12日,我们去项目部等了一上午,周理品才过来。他答应第二天先付我们一些生活费。当天我们回到宿舍,周理品两次打来电话,起先说14号结算工钱,后又说要等到15号。我们很着急,当晚就到周理品家里和他核对工程量,但发现双方的记录有出入,大家争执不下,不欢而散。我们想着等正式结算那天再和他重新核对。

  12月13日早上,周理品来到宿舍,支付了6000元生活费。他走后,王奎林和几个年轻工友出去吃饭,一个工友想去买手机,我嘱咐他回来的时候再去项目部催一催工钱的事。他答应了。

  当天下午16点10分左右,王奎林等四人买手机回来,他们想从工地北门进到项目部催问工钱的事,北门保安马文东以他们未戴安全帽为由阻止进入。王奎林等人解释说现在工地已经放假了,他们是进去要工钱的,不是去干活的。马文东还是不让他们进。(从后来法庭出示的塔吊视频资料看,当天工地内还有很多人在走动,他们大多也没有戴安全帽。而且熟悉工地的人都知道,工地内除了作业区之外,其它区域都有安全通道相连。由此我们认为,保安以未戴安全帽为由阻止王奎林等人去项目部,理由是不充分的。)于是双方发生争执。随后,马文东掐住王奎林的脖子,把王奎林摁到墙上。其他工友就过来阻止。很快,另外几个保安也从保安室出来了。大家把双方拉开,争执也就暂时平息了,但矛盾并未解决。接着,王奎林给我打电话,说保安打了他,马文东也给保安队长打了电话。

  16点17分左右,保安队长荣建凯穿过工地来到北门保安室,周秀云和两个工友也从宿舍穿过工地赶来了。其中一个工友王成问因为啥不叫进去要钱还打人,还要进工地试试。周秀云问因为啥打人,荣建凯很生气,拿着橡皮棍就要打人,还威胁周秀云说今天要弄死她。双方语气都很激烈。很快我和几个工友也过来了。我们再次解释王奎林他们是进去要工钱的,不是干活的,再说工地也已经放假了,不用戴安全帽。保安队长不听工友的解释,还报了警。大家就等警察来。

  17点05分左右,警车来到北门门口。警察王文军下车与保安队长荣建凯说了几句我们听不懂的方言,接着就说新疆暴乱都可以平息,就他们这几个犯罪分子还摆平不了?巡逻队二中队长郭铁伟几次问我们要进去干啥?我们回答进去项目部要工钱。接着郭铁伟问保安马文东说:谁打你了?马文东就指了工友李康。王文军让李康把身份证拿出来。李康当时正在接电话。王文军嫌李康拿身份证动作太慢。李康说因为我看你态度不好。王文军说对待犯罪嫌疑人要什么好态度,你就是欠收拾。李康说我怎么是犯罪嫌疑人了?我也说共产党领导下的警察不应该是这样的。王文军让我闭嘴。随后,王文军一拳把王奎林打倒,就要给我戴手铐,工友们就拿手机拍照,警察们就去抢他们的手机。王文军把我摁倒在地,给我戴上手铐。很快,王奎林和工友王成被拽进警车,我也被押上警车。

  这时我看到周秀云也坐在了警车靠门的座位上。工友李康也被警察抓住头发推上了警车。王文军命令辅警姬腾飞把周秀云拽下警车。于是,姬腾飞把周秀云拽下警车,然后中队长郭铁伟和王文军就在后面推周秀云。接着,王文军从周秀云的身后揪住她的头发,摁倒在地,膝盖压在周秀云的胸口上殴打她。周秀云挣扎着撑起身子,跪坐在地上,抓住王文军的上衣衣角。王文军一手揪住周秀云的头发、一手摁着她的头不停地摇晃,周秀云只能勉力抓住王文军的裤袋支撑住身体,以减轻头皮的痛楚。在王文军拖拽并殴打周秀云的过程中,他的警裤裤袋都被撕烂了,由此可见王文军用力之猛。(从后来法庭播放的塔吊视频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王文军一共6次拖拽周秀云的身体,期间多次停下来殴打,一直把周秀云拖到警车车头的位置。)

  后来王文军停止了殴打。他继续抓住周秀云的头发,周秀云抓住王文军的裤袋。双方对峙着。前后对峙了五、六分钟。随后,王文军让辅警姬腾飞把周围人员驱散,一把掐住周秀云的脖子,用力一扭,此时从执法记录仪视频中可以很清晰地听到“咔嚓”的一声,很快,周秀云抓王文军裤袋的手松开了,她躺在了地上。王文军看周秀云倒地了,仔细观察了她一阵,然后站起身,踩住她的头发,开始打电话。

  周秀云后来的尸检报告显示,她身体有三处擦伤,头皮、脑、心、肝、肺、肾都有淤血和出血情况,头发被拽掉了很多,颈部有大面积淤血、椎间盘断裂、颈椎骨折。也就是说,就在此时,周秀云的脖子被王文军拧断了。据法医说,一个人被拧断脖子后,3到5分钟之内即便能救活,也会成为植物人,过了5分钟就救不过来了。一位退役军人告诉我们,王文军这种一招致命的手法,是特警的手法,不是普通警察的制服手段。

  当时王奎林在警车上看到母亲被王文军殴打,就拨打省政府的电话,问警察打人应该谁来管,接电话的人说还找警察,他们管不了。王奎林先后两次拨打110,被车内负责看管我们的实习警察胡建发现,抢走手机,并威胁说到派出所再收拾我们。胡建拿着镐把控制着我们,不许我们动。

  王文军踩着周秀云的头发,目视前方,一直打电话。这期间周秀云一直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中队长郭铁伟一边打电话,一边让辅警姬腾飞去追逐拍照的工友孟林,抢夺他刚才拍照的手机。追了一阵没追上,姬腾飞又回来了。

  王文军踩着周秀云的头发长达二十多分钟,也就是18点左右,他打电话叫来增援的警察到了。他们从车上下来,和辅警姬腾飞一起把周秀云抬上我们坐的警车。我用腿碰了碰周秀云,她没有反应。胡建拿镐把打了我,不准我动。

  警车就开到了龙城派出所。

  中队长郭铁伟抓住我的头发,把我拽进派出所,开始打我,我跌坐到地上,他又拽着我的头发把我拖到一间办公室,让我靠墙站好,这时王文军进来,他一只手抓住我的头发让我不要动,另一只手用鞋底不停地抽打我的脸,打得我头晕目眩,口鼻流血,接着松开我的头发,他们又在我胸口连续猛踹了两三脚,我疼得弯腰蹲在地上。他们又开始去打李康,七八个警察对他拳打脚踢,边打边骂:河南鬼,服不服?王奎林和王成则被带到卫生间殴打。后来医院出示的检查报告上显示:他们三个是轻微伤,我嘴里被打烂,肋骨断了六根。

  在我们被殴打的时候,四个警察把周秀云从外面抬进来,扔在地上。

  打完我们后,一个民警把我们带到值班室,问身份证号,然后让我们掏出身上所有的物品,脱下棉衣和鞋子,接着把我们关进铁笼子。他命令我们抱头、靠墙、蹲在地上,不许动。我想出去看看周秀云到底怎么样了,他们不让,后来我就一直拍铁笼子的门,拍了很久,都没有人理我。

  没被抓的工友这时也赶到了派出所,警察不让他们进。到了19点多,他们看到周秀云被救护车拉走了。他们就去附近的医院一家家找周秀云,最后在荣军医院看到有很多警察,断定周秀云应该就在这里了,但警察不让他们进。

  后来一个工友透过窗户看到了周秀云的脸,她身上盖着一块白布正要被抬走。工友们这才知道:周秀云已经死了。

  14号凌晨1点多,警察把我们分别带到刑警队做笔录,问我们和保安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回答后,他告诉我们,周秀云已经死了。我顿时心如刀割,哭了起来。

  我们去停尸房看了周秀云。上午10点多,我们偷偷回到了工地,找到孟林。他就是头天在现场拍照的那个工友,警察追着他抢手机,但没追上。我们把孟林手机里的照片洗出来。

  下午,我们带着这些照片去了太原市检察院。接待的人让我们把照片交给他,说他会汇报的。他让我们回去再写一份材料。

  我们回到工地,发现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林和龙城派出所教导员周二龙、副所长袁学英等人来了,他们要和我谈善后处理。他们一直在工地待着不走。后来,我女儿王倩也从郑州赶过来了。我们带她去武警医院看了周秀云。大家又一次哭了。

  到了晚上,我的肚子疼起来,后来疼得越来越厉害,我就让警察带我去检查身体。检查完后,医生说没事,我疼的受不了15号晚上又去医院做了详细检查,检查出断了3根肋骨,后来又检查出共断了6根,医生说之前是因为淤血太严重,影响了检查结果。警察就把我们一家和所有工友安排在武警医院对面的雅居酒店住宿。

  当天夜里12点左右,太原市小店区刑警队的人来酒店找那些没有被抓进派出所的工友做笔录,警察告诉他们:问什么就说什么。他们要说王文军打死周秀云、姬腾飞抢手机、警察在派出所殴打我们等事实,警察就不停打断他们的话,不让他们说。

  12月15号下午,我的女儿、儿子及其他工友写好了材料,去到省政府告状。但是很快龙城派出所的教导员周二龙、副所长袁学英等人都过来了,用车把他们拉回了酒店。

  后来我们又多次去了信访局、省政府、省委,要求有关部门来人调查,都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期间一直有警察跟踪我们。太原市小店区分局副局长杨林和区政委经常来到我们的住处,和我们谈私了。周秀云之前还活生生的,一下就被王文军打死了,我怎么可能和他们私了呢?

  多日求告无门的情况下,12月26号,我的一个亲戚把周秀云被王文军打死的视频上传到网上,引发了舆论关注,这才引起了山西省有关方面的“重视”。

  这时,太原市检察院的人才开始来找我们了解情况。可是,太原市检察院的公诉书却称视频上网造成了不良影响,抹黑了政府形象,将罪责倒打一耙推到我们受害人一方。

  2015年1月6号新华社报道,称此案系治安纠纷所致,并非讨薪引发,又说周秀云抱住王文军大腿抓挠撕扯。山西省农民工工资专项调查组综合各方证据认为:劳务公司已先后两次支付农民工工资,虽然还存有尚未支付完毕的工资,但双方事前有支付时间约定,工程项目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这些说法都不符合事实。

  12月29号,焦点访谈节目声称此案系治安纠纷,并非因为讨薪,是王奎林打了保安,周秀云又激化了矛盾,使保安队长控制不了局面才报的警,并称我们不配合警察执法、周秀云带头撕扯警察、周秀云上车时还和我说了句含混不清的话等等。法庭公布的视频和周秀云的尸检报告都证明,这些说法严重违背事实。

  可是,太原市检察院的公诉书刻意回避讨薪事由和警察蛮横对待工友的事实,并将工友因不满警察的蛮横态度而流露的情绪歪曲成不配合警察的行为,公诉书故意减轻王文军的责任。

  2月16号案子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我方代理律师去检察院要求复制卷宗材料,检察院不允,后移交到法院,到4月中旬法院才同意我方律师去法院抄阅卷宗材料。直到5月4日,距开庭只有十四天时间的时候,法院才把案卷材料复制给我方律师。材料太多,时间仓促,我方律师只能没日没夜地查阅材料,到开庭时,仍有许多书面材料及视频未来得及细看。

  5月18日开庭,法院迟迟不给我的亲属办理旁听证。

  连续开庭5天半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后来,我看到一份王文军前同事武二保在2015年3月24日的笔录材料:王文军的妻子薛麦丽告诉他龙城派出所所长张政军要王文军被周秀云抓伤下体的照片,她托他去照相馆取一下,然后交给张政军。他就给张政军打电话,张政军说是太原市检察院着急要,让他赶快给市检察院检察长谢宏江送去。他就洗了三份照片,一份给张政军,另外两份直接送到了谢宏江检察长手上。且不说周秀云根本就没有抓过他的下体(这在法庭播放的视频上能看得很清楚,周秀云抓的是王文军的裤袋),单说王文军的一个前同事就能把材料直接送到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的手上,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就望尘莫及,甚至只能感到绝望。)

  6月18日我的律师代我写了一份详细叙述事发过程和警察违法事实的陈述意见递交到法院,并邮寄到中央和太原各个部门。

  从去年5月18日开庭到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案子已经延期了四次,法院迟迟不宣判,这对我和我的家人都是一种无形的折磨和摧残。

  王文军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说:“山西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对此案很关注……错误的审判会动摇这支队伍(指警察队伍)的职业信仰,会置社会于危险的境地……今天晚上将王文军无罪释放,明天全国的刑事案件发案率会降低50%……”,这是公然拿杀人的警察王文军来绑架全国170万人民警察,把170万警察和杀人的王文军混为一谈,这是对170万警察的污蔑!建国六十多年来,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为了守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多有牺牲,这一点全国人民都有目共睹,也感怀在心。50年代的老电影《今天我休息》中的人民警察马天明就是这些杰出警察的代表。正因为如此,我希望王文军认罪伏法,对自己的罪行承担责任,也希望太原有关部门秉公执法,清除警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以维护人民警察的声誉和权威。反之,太原相关部门如果为了保住一个杀人的警察王文军,不惜损害整个警察队伍的声誉,那么,对我们国家来说,这才是真正的灾难,后果不堪设想。

  最后,我们受害人和家属希望法院尽快依法公正判决,把习近平主席强调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依法治国精神落到实处,将这个社会典型案件办好,增加人民群众对我国法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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