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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尖皮厚:提倡塘约道路是否更应提倡农业学大寨

2017-05-28 红色快讯 红色快讯

   本人无塘约之旅,仅从系列文章报道见识。但见对之前的南街村、周家庄等等楷模故意视而不见,今对塘约道路惊诧有加,上下、各路宣传粉墨登场,必有来头,不觉有些反常。是不是树立既不同于周家庄又不同于小岗村性质的探索典型?因为这似乎符合某人“走矛盾兼容中间路”的政念。带着这个问题,我查阅了几篇资料。

  但见:塘约道路走的是把群众组织起来,走集约化、规模化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之路

  这一点并不吸引我,因为资本家大老板也可以如是说,也可以办到,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形成集约化、规模化,但性质不同。

  其中西部开发报曰:

  “塘约道路》主要写塘约村农民自十八大以来在基层的探索实践,它不同于小岗村,也有别于华西村,它吸收了新中国诞生以来,包括改革开放至今的经验和成就,具有普遍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点评果然被我猜中,想树立矛盾兼容典型。

  “‘三权’+党建+扶贫+产业+金融发展思路,切实抓牢“确权”这个基础,抓好“赋权”这个关键,抓实“易权”这个核心,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为农村产权交易打下基础,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农村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经营权参社入股,村里把利润分成讲得透亮:合作社百分之三十,村集体百分之三十,村民百分之四十。”

  “同步推进农村产权“七权”(土地经营承包权、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农地集体财产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实施“村社一体、合股联营”的发展模式,走出了一条农村改革促小康的蝶变之路。有学者称其为“塘约道路”,并把其经验提升到与小岗、华西模式一样的高度。小岗、华西都曾是农村改革的缩影,特别是小岗村的家庭联产承包制,深刻推进了农村土地产权改革,丰富了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内涵,激发了农村土地活力,解放了农业农产力,进而带来了改革开放时期农村的发展与繁荣。”

  又“党总支+合作社+公司+农户”的经济发展模式”。

  点评原来如此,不敢恭维。这里面猫腻不少。笔者未深入研究,仅从字意理解。既是当地百姓组织起来走共富艰苦奋斗路,党总支把下户土地除留少量自留地外,收归集体所有使用不就得了,干吗还那么复杂?赋权、易权、产权交易、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股份制。看看这些概念定义,官、商、农分成模式。合股经营,是否每家每户都有股呢?公司又指谁呢?是官方公有制公司或是私营大老板性质的公司投资?在这些关系互动下,当地农民是主人公吗?怎么感觉其故乡土地很不踏实,就像商品一样浮动不安,农村集体化并不具有独立自主性。明明是当地集体化自己的土地,怎么还存在流动交易?这不仍是资本下乡套路吗?同时还对小岗村模式不实地大加赞扬,称其深刻推进了农村土地产权改革,丰富了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内涵,激发了农村土地活力,解放了农业农产力塘约似乎是小岗村模式的丰富,由此可见,可见!

  “塘约道路之最宝贵的经验与精髓,就是“三权”促“三变”。

  “塘约村创新而为所成立的合作社不是过去的“大锅饭”,集体所有制也不是计划经济的翻版。”

  点评:果然,直言不讳道出了塘约道路的玄机。怪不得宣传如此反常。

  既是为了本土农民创业共富,安居乐业,就要有独立自主性,不受外部因素制约,否则算什么?建设乡土,融资当然是必需的,但不能被资本控制。我们承认,基于四十年改开木已成舟的新特点,重新实践共富路,需要因变而变利用之。这条中间路走不走得通,最终可有质的变化,能不能共富,消除贫富悬殊,农民是否重新拾回了主人感?拭目以待的代价不小。

  又:中国山区坡地、岩地多,既要重拾集体化路,为何不重提改造山河,修建水平梯田,农业学大寨?似乎讳莫如深。

  认为没必要吗?中听一点的说法那就是太幼稚了。

  想想艰苦奋斗换来长久的各就各位安居乐业幸福田园,不再外出打工流浪不安,国家是何等安稳啊,何乐而不为?为什么,为什么不呢?!

  不足处,欢迎行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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