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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岁月(33)大寨评工分

2017-07-25 古彭万俟轩 红色快讯

  这些年来,国内主要媒体几乎心照不宣地统一口径,对曾经席卷全国的人民公社化运动进行全面讨伐。他们极力歪曲、污蔑和谩骂人民公社,其手段之卑鄙,谎言之无耻,实在是世所罕见,令人发指。几亿农民赖以生存的“人民公社”,竟成了一个邪恶的“人间地狱”。我是那个时期的过来人,我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作为一个普通的人民公社社员,我最有发言权。我笔下的“人民公社岁月”,没有无原则的吹捧,更没有蓄意的编造,都是自己实实在在的经历。我不否认那个时期的许多不尽人意。但是我也绝不能眼睁睁看着某些人不顾事实的对人民公社进行不负责任的攻击。我有责任、也有义务把那段真实的历史告诉后人。

  让历史来审判吧,每个人都应坦诚面对,无须遮掩!

  提到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队社员,注定离不开“工分”这个名词和话题。“分分分,社员的命根”,说明社员把工分看得多么重要。1970年之前,工分标准一般由队委会掌握,有的生产队干脆就由生产队长来定。由于这种做法存在许多弊端,容易使队长养成家长作风,独断专行,所以工分评定标准的改革势在必行。后来大寨实行一种新的评定方法,被称为“大寨式评工分”。这一方法从上个世纪60年代中后期开始,在全国各地农村逐步推广。具体做法就是“自报公议”,打破由队长、队委会说了算的老规矩,由社员自己做主制定工分标准,通过自评、互评,最后再由队委会研究综合平衡,决定每个人的工分报酬,尽可能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大寨式评工分”是从大寨学来的,但各地都有不同的标准,绝不死搬硬套。我们这里的做法是这样的。首先确定基本工分标准,比如整劳力、半劳力每天的基本工分是多少。然后开始“自报公议”,一共分好几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自报,根据自己各方面技能,比如力气、技术、思想品质等方面,自己一天可以拿多少工分。第二个步骤是公议,就是由大家来评议,看你自报的工分标准是高还是低,最后形成一个具体标准,由社员举手表决通过。评工分不是一次性的,各种不同的活计实行不同的工分标准。比如,扒河是出力活,男劳力力气大就评得高;细活往往妇女占便宜。但那时候有许多活计已经实行按劳计酬,不需要再评了。比如拾棉花,按拾的数量计算,收割水稻小麦则按割多少垄多少耩计算。

  还有些工分标准需要当场评定。比如猪圈、鸡圈、羊铺的粪肥,就要组织队委会成员、社员群众代表联合来评定。具体做法就是先把这些粪肥挖出来,实地查看质量和数量,最后再定工分。比如,喂养一头快出栏的肥猪,一个月可积五筐肥料,如果数量超过五筐,就可断定里面土质太多,肥份不足。由于这种评定出入性、随意性太大,所以粪肥评定小组成员都是社员会上推选出来的,要求办事公道,处事公平,不能有私心。

  有人说,那时候的生产队,出勤大呼隆,干活磨洋工,大家都没有积极性。其实并不是这样。当然我们并不否认也有思想落后的社员,甚至还存在不同程度地磨洋工现象,但这绝不是主流。随着大寨评工分的推行,以及各种形式的小段包工,按劳计酬的做法逐步完善,生产环节上的漏洞被修补,偷懒磨洋工的现象也就越来越少了。比如,麦子、水稻收割,都是按垄按行分到人头的,你磨洋工偷懒就挣不到工分。拾棉花、择花生、掰玉米,最后都是按过秤分量定工分,很难含糊掺假。挖河抬大筐,两人一个杠,一天下来按方塘(实际完成的土方数量)定报酬,想偷懒都没办法。即使最简单的“毛腰丰”(毛沟、腰沟、丰产沟)农田工程,也是先制定工分总额,然后按组、按人头分工。当然,最主要的还是环境因素。积极良好的气候氛围,也无形中对懒人产生影响和压力。大家都有了自觉性和积极性,懒惰之人便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偷懒躲滑渐渐失去了市场。大家都很自觉,就会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我们队有个喜欢偷懒的年轻人,人们背后都喊他“滑蛋”。由于臭名在外,干活时别人都不愿和他搁伙计。有一回朝大田运送粪肥,两人一组,结果没人愿意跟他一条杠。这种抬大筐的活计,必须两个人搁伙才行。连续两天没活干,没活干就拿不到工分,最后他撑不住了,跑到我家哭鼻子。那时候我父亲已经是生产队长,看到他那可怜样,就说,这事还得靠你自己,队长也不能强迫别人迁就你!后来他通过努力,逐渐改变懒惰习惯,脏活重货抢着干,大家才慢慢接受了他。

  那时候,生产队的工分标准制定得非常详细,一般都要划成七八个等级,最少的4分,10分为满分。我们生产队的“憨三”就给4分,因为他个子矮小,又是憨子,不能干什么技术活,连粗活都干不了多少。最初给他评定4分,到十七八岁时,照顾性质给他定6分,稍微低于半劳力标准。纯粹以劳动强度计算时,妇女为半劳力,一般定7分,差些的给6分半,最低的给6分。妇女队长或非常棒的女同志,也有定到7分半的。强壮男劳力一般定10分,也有评9分或9分半的。除此之外,还有技术工分,这就要看技术含量的高低了。比如围麦糠垛等高难度的活计,一个生产队只有为数不多的一两个人会做,哪怕这人平时只拿六七分,但干这个活时也给10分。我在去大队医务室前,曾在山上干石匠活,为煤矿掘进巷道加工所用的石料。这是一种技术活,我那时只有十六岁,个头又不高,平时干农活只给7分半,干石匠活时就给划9分。

  “大寨评工分”还是比较科学的,不仅看劳动技能和强度,还要看思想品质和平时表现。有的人力气倒是挺大,但干活不出力,喜欢偷工减料,这种人会经常挨队长或带队干部的批评,他的工分就评不上去。还有些社员思想落后,或者有小偷小摸的毛病,评工分时也会受到影响。“四清”、文化大革命等运动开始以后,大家都受到鼓励,再不像以前那样对干部畏惧害怕,所以都敢发表意见,甚至敢在社员会上跟生产队长顶撞。

  我印象中,我们生产队推行“大寨评工分”好像是从1970年春天开始的。那时我父亲还是生产队副队长,负责带工下地干农活。我那时候已经在大队医务室工作,评工分的社员会我只参加过一次,而且很有意思。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这次大寨评工分,曾发生过激烈争吵,而且是队长与社员之间的争吵。

  我们生产队的队长是一个出色的老庄稼把式,耕打犁耙,摇耧播种,使唤牲畜,搓制缰绳,十八般武艺门门精通。社员之所以推选他当队长,主要就是佩服他的庄稼活。但是,这个队长也有个很大的毛病,就是自私,为自家的事想得多一点。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家还可以原谅,大是大非的事社员就看不下去了。这次社员会评定工分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可能在此之前,关于大寨评工分的会议已经开过几次,自报公议阶段过去了,现在是宣布队委会研究平衡的最后结果。可是,会计才宣布一半,就有人站起来提意见。提意见的人姓李,是个30多岁的年轻人。他说,队委会最后平衡的不合理,队长媳妇工分定得高,相比较,给他媳妇却定得太低。他拍着胸脯说,可以让她们两个在各方面比一比。

  这个姓李的社员,媳妇小刘当年三十刚出头,各种农活拿得起放得下,干活又舍得出力,在妇女中间属于很能干的一类,一个生产队也就为数不多几个人。第一次开会她自报每天7分半,公议时大家也没提出异议。但是,队委会开会研究平衡时,认为大部分农活已经开始实行小段包工和按劳计酬。部分劳动强度大的农活,妇女的确比男劳力差得多,定7分半有些偏高,可以适当再降低一些。妇女队长有责任的成分在内,每天工分仍是7分半,其余妇女劳力,最高定7分。所以,小刘那一类很能干的女社员都由7分半降到了7分。这一决定本来无可厚非,问题最终出在队长媳妇身上。因为队长媳妇也是7分。她开始自报7分半,社员公议时给她评7分。其实,这个7分都有些偏高。因为队长媳妇身材瘦小,力气弱,很多农活都不太精,能定7分就已经是照顾了队长面子。另外,百分之七十的女社员都是7分这个标准,即使个别社员有看法,也能迁就过去。现在把女社员的工分标准统一下调一个档次,队长媳妇的原定工分标准却没动,这就引起了人们的强烈不满!其实,这也与队委会成员打不开情面有关系,当时开会研究降低女社员工分标准时,大家都不好意思开口把队长媳妇的降下来,结果留下后遗症,让社员抓住了把柄!

  李姓社员说,俺家的(那时候都称媳妇为“俺家的”或“俺那一个”)跟队长家的定同一标准,这不公平,也不能让人服气。咱们可以让她们两个戗戗(苏北土话,比比的意思),无论力气、农活还是技术,只要输给她,俺家的情愿再降下一分。

  当时队长显得很尴尬,一时下不来台。队长媳妇不乐意了。她站起来破口大骂,戗什么戗?你这是吃柿子拣软的捏,看我好欺负!我告诉你,俺家男人让着你,俺不让!有本事冲俺来,别在俺男人跟前充人熊!队长媳妇干活不咋的,跟人骂架却很厉害,骂人的话从来都是一套一套的。他一开口骂,李姓社员的媳妇小刘不愿意了。她骂人不行,但力气大,打架不怕。有一次跟男人吵架,两人最后竟打了起来。她打不过男人,便用劲朝男人裆里踢,一下就把男人踢趴下了。从那以后,整个生产队的社员都知道这小媳妇厉害。她见队长媳妇骂她男人,一个箭步冲上去。眼看一场打斗不可避免,当生产队副队长的我父亲一声大喊:有话说话,不能骂人,更不能打人。那时候,我父亲在生产队社员心目中还是很有威望的。一来我父亲喜欢交友,公社食品站、供销社、粮管所等单位,都有我父亲的朋友,哪家没找过我父亲到食品站、供销社买过猪头下水、红糖、肥皂等紧俏商品?哪家没找过我父亲到粮管所换过粮票?二来我父亲在生产队负责带工,社员们天天跟他打交道,从心里也畏惧三分。所以他一发话,混乱场面马上控制住了。局势虽然得到控制,人们的话匣子也就此打开了。社员一个个纷纷站起来,支持李姓社员的意见。多数说队长媳妇工分定得高,她不值7分,最多只能给6分。还有的说,她干活不如人,只能给5分半。那时候,女社员最低拿6分,说只能给5分半,这纯粹是发泄不满,是气话、贬人的话。

  我父亲见场面如此混乱,队长本身已经很难控制。但社员会还得开,这样一直乱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我父亲再次站起来打圆场。他说,我提个意见,大家看行不行。7分是女社员最高分,一个生产队也就三五个人能拿到,所以大家都不要再争。我建议,此前拿7分半的妇女一律拿7分,其他妇女按原来基数降半分。队长家里的很特殊,她除了出工,还要保证队长干好、吃好、休息好,平时也是很辛苦的。定6分有些偏低了,我看6分半最合适。同意我的意见就举手,不同意就算我没说。多数人觉得我父亲说话在理,就嚷嚷说行。少数还有意见的社员,也觉得没啥好办法。如果真给队长媳妇定6分或更低的话,队长的脸朝哪儿搁。队长和他媳妇也觉得我父亲这个意见可以接受,6分半是大多数女劳力的工分标准,面子上也过得去。于是,大家最后一致同意,给队长媳妇定6分半。

  很多人觉得我父亲提出的是一 65 23256 65 15212 0 0 7030 0 0:00:03 0:00:02 0:00:01 7029公平合理的意见,其实,我一直认为父亲这是在和稀泥,甚至某种程度上还有偏向队长、巴结队长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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