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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审议宪法关于国有企业主体地位问题

2017-08-01 宁可抗日死 红色快讯

   这是一个公开建议。

  作为公民,也作为一名党员,在下以为,我们有权向党的十九大表达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也有权请求十九大给予严重关切。同时我想,这种个人向党的最高权力机关的建议,也不属于妄议的范畴。妄议的基本定义,应该是没有道理的胡乱之议。因此,本帖子建议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严重关注和重视宪法关于国有企业主体地位等问题。

  先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

  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第七条明确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那么,我们请求党的十九大严重关注和审视一下,第一,我国今天的国民经济,还是不是“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经济是不是仍然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是不是“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如果不是,我们该怎么办?中国共产党还要不要继续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要不要继续坚持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要不要继续“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二,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主体且“神圣不可侵犯”的“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的“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被侵犯了没有?侵犯的程度如何?“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的宪法原则规定,落实了没有?那些“侵占或者破坏”了“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的犯罪,该怎么处理?

  第三,在走过了毛泽东时代以后,今天的中国,“人剥削人的制度”是不是“消灭了”?是“消灭了”,还是“复活了”?今天的中国,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在起作用,还是“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同时在起作用,还是“按资分配”还要大于“按劳分配”。如果是“按资分配”还要大于“按劳分配”,我们还要不要继续“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

  第四,国家(中央政府)仍然在推行的实际上是继续私有化的供给侧改革,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有制为主体”,符不符合公有制经济仍然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和“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的宪法原则?如果不符合,该怎么办?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还明确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那么,也请党的十九大严重关注和审视一下,今天中国的“初等义务教育”,是不是真正的完全彻底地“义务教育”?如果不是,该怎么办?今天国家大量存在的以营利为目的的高收费的民营学校(实为私营学校),属不属于“国家发展”的“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符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的宪法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同样明确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那么,现在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等,符不符合“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宪法原则?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湖北省作协主席方方的反土改反党反社的小说《软埋》,以及其它大量的此类作品,符不符合“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宪法原则?

  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习近平同志也多次强调,要“做大做优做强国营企业”,作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有责任,有义务严重密切关注和审视社会主义公有制被解构的严重问题,给全中国近九千万党员和13亿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的人民大众一个完满的回答。

  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基,是广大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利益的保护神,更是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才是共产党应该的本分。毋庸讳言,公有制被解构,是改开中最大最严重的问题,不符合宪法原则,与共产党的宗旨和性质背道而驰。继续放任瓦解公有制经济,中国共产党不会有希望,我们的国家不会有希望,我们的人民不会有希望。

  中国共产党走到今天,也是到了该正视重视和关切公有制经济被解构等等问题的时候了。

  20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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