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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汉波


来源:作者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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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联通:好好的国企,为何利润一定要分配给阿里他们?


       曾经被短暂搁置的中国联通混改方案 ,昨日终于尘埃落定 ,正式出笼 。  央视新闻昨天以长图形式披露了这一方案(见本文附图),并安慰国民,此混改方案中,联通、中国人寿和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三家,持股比例总数大于51%,国有资本依然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混改不改变联通的国企性质。并说此番混改的目的,是借助外部资源和能力、实现战略业务协同,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和市场化激励机制、提升效益云云。


     在作出评论之前,我进行了相关检索,并梳理出总体脉络如下:


    1、此番被混改的中国联通,并不属于原国家设定的历史包袱沉重、效益不佳或产能过剩的亏损、僵尸企业等国企混改对象之列。据中国联通本月11日晚发布今年上半年的业绩预告,其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预计约为7.8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上升约74.3%左右。是一个正在盈利并效益快速增长中的央企,属于优质国有资产。


    2·本次联通混改方案曾经被一度搁置的主要原因,据央视财经报道,是“ 违反证监会规则”。这一方案与中国证监会的定增新规存在不相容情况。其中拟向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约90.37亿股股份,明显超过了今年2月份证监会规定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的上限,后经证监会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对中国联通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为个案处理,适用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再融资制度修订前的规则。也就是说,这混改方案本来是违规的,但最后证监会不得不进行个案处理,最终予以放行。


    3、本人注意到,如同铁总计划中的混改方案等一样,本次联通混改,其非公开发行、邀请特定的关系人参与名单中,同样有阿里,似乎阿里吃定了国企直至央企,我国的国民经济,离开阿里就寸步难行。


    进行了上述梳理之后,本人想提出几个问题,希望国家发改委及政府相关部门能够予以回复:


    1、国家发改委与阿里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为何每个计划或正在着手实施的大型国企、央企的混改方案中,几乎都有阿里,包括本次正在盈利并快速增长中的联通,其利润一定要以所谓混改的形式,分配给阿里这样的特定关系人?我以前说过,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国有资产属于包括我在内的全民所有,其收益由政府代表全民收取并反哺用于国计民生。未经代表全体国民的人大审议和批准,任何人不得私相授受。请问国家发改委及政府相关部门,此番联通混改,有没有经过此法定程序?


    2、本次联通的混改方案,前面已经提到,违反了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但最后还是通过个案处理的形式,法规以外,予以特别放行。1号首长曾多次强调,要依法治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国家发改委和证监会同属于实施法律法规的行政机关,为何敢违法、能违法?


    3、上面已经提到,据报道,此番混改的目的,是借助外部资源和能力、实现战略业务协同,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和市场化激励机制、提升效益。作为担任企业高管已经32年,什么类型、什么所有制性质的企业都经营管理过的老企业人,我就奇了,偌大一个中国,难道离开了阿里、离开了私人资本,就找不到善于经营管理企业、提升效益的共产党干部?别说联通现在是一个效益良好并正在快速增长中的国企,即使企业效益不佳,也只是选人、用人的问题,而不是所有制问题。否则,大庆油田是怎么来的,两弹一星又是如何蹦出来的?


    4、有网友提议,假如本次联通混改,其目的是为了借助除国家数据库以外的民营企业的大数据,进行精准营销及未来的5G升级改造,大可以由联通及相关的民营企业共同投资,另外成立一家公司,依照新的公司章程运营并按股份共同承担风险或分取利润。我觉得这个提议挺好,既可以达到混改在经营方面的目的,又不侵占其母公司联通既有的资产及利润,请政府相关部门考虑。



     最后重申本人的观点,我不反对在非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进行有必要 、有原则的混改,但反对以混改的名义 ,稀释和瓜分国有资产,把混改变成私改。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动脉、大动脉,绝对不可以掌握和控制在私人资本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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