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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国歌罪拟入刑法:最高可判三年

2017-10-31 共青团中央 红色快讯

中青在线北京10月3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 已经实施近一个月的《国歌法》中有关侮辱国歌情节严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有望在我国第十个刑法修正案中被明确。

  《刑法修正案(十)(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今天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超英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在国歌法审议过程中,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刑法应对如何追究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予以明确,以切实维护国歌的尊严。

  国歌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恶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歌和国旗、国徽一样,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为了依法维护国旗、国徽的尊严,惩治侮辱国旗、国徽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了侮辱国旗、国徽罪,明确了刑事责任。在国歌法实施后,有必要对这一条作出相应补充,明确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

  为此,草案在第二百九十九条中增加一款,将该条修改为: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国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王超英表示,草案的这一规定既与国歌法的规定相衔接,也与刑法关于侮辱国旗、国徽罪的规定相协调,体现罪刑法定原则。

  图为《义勇军进行曲》词谱 新华社发

  它是一首歌曲

  但不只是歌曲

  这歌声

  穿过时光

  听来让人热血沸腾

  这是我们的国家气质

  也是我们国家的象征

  历史的硝烟散尽

  《义勇军进行曲》

  承载着中华民族的苦难与奋进

  成为中国精神的化身

  国歌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国歌法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礼仪规范等作出规定,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法律还对侮辱国歌等行为作出处罚规定。

  这将有助于规范国歌的奏唱、使用等行为,进一步捍卫国歌的尊严,促使人们更加珍视对于国歌的情感。

  2014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印发《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

  

  它曾是战场冲锋陷阵时的进军号,是走向敌人刑场的从容音……我们以立法的形式,不仅仅维护一首歌,更是维护和平年代里,中华儿女共同的心底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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