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引未来,强国有我”——佛山青年律师法治宣讲短视频作品展(二)
为弘扬五四精神,传播法治思想,展现佛山青年律师积极向上的形象风貌,藉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市律协举办“法治引未来,强国有我”——佛山青年律师法治宣讲短视频评选活动,受到律协各委员会、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和实习律师的踊跃支持和参与。
为广泛宣传各参赛选手的劳动成果,加深大家对各作品的了解,经评选工作小组根据基础资料、短视频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31个优秀短视频作品进行展示,并于5月4-7日集中开展网络投票,请各位网友踊跃投票选出心中所属,您的投票结果将作为评选结果重要参考依据。
现将各参赛作品推出,快来看看有哪些精彩作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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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之居住权
报送单位: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作者:刘金梅
作品说明:司法实务中经常出现以下问题:1.老年人赠与房屋后仍想在该房屋内居住的,但担心日后子女不让自己继续居住;2.离婚时双方只有唯一一处房屋,其中一方或双方仍希望能在该房屋内居住;3.父母计划将唯一住宅留给某一子女,但又担心其他子女在自己去世后没有地方居住。《民法典》出台新增了居住权,对于上述情况,就可以通过设定居住权解决。本视频通过提出问题、回答问题的方式讲解《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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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之遗嘱监护
报送单位: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作品说明:当下社会确实越来越多的父母会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假设他们出了意外,自己的子女将由谁抚养的问题。很多父母都会希望能够指定自己信赖的人担任自己子女的监护人,对此《民法典》增加了遗嘱监护,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在担任监护人期间,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为被监护人指定监护人的制度。本视频通过提出问题、回答问题的方式讲解《民法典》对遗嘱监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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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归
报送单位:广东阐博律师事务所
作者:姚强
作品说明:归,是劳动者艰辛奔忙后披星戴月的归途;归,是奋斗者劳有所得后如愿所盼的归期;归,是律行者阐法明理后博证择义的归属!劳动从来最光荣,法律伴您共成长!我们不是聪明人,但会下笨功夫;没有什么大事业,确幸有小进步。晨曦再薄,惺忪把梦背;暮色再沉,奔个踏星归……谨以原创音乐《星归》,致敬所有默默坚守的奋斗身影!致敬所有法依规融的盛世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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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
作者:欧阳永飞(北京市隆安<顺德>律师事务所)、邓怡秋(广东淮博律师事务所)、覃银燕(广东九域律师事务所)
作品说明:本视频通过情景演绎的方式,解释协议离婚的热点问题,如夫妻协议离婚的流程有哪些?夫妻双方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无法律效力?一方父母在婚后全款为自己子女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子女一个人名下,到底属于子女一方个人财产还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相爱容易,婚姻不易,生活中难免会有磕磕碰碰,大家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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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民法信仰,“典”法之光芒
报送单位: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
作者:黄家杰
作品说明:“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国治。”《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天地正律所团支部书记黄家杰律师以“树民法信仰,‘典’法之光芒”为主题,从多层次、多角度,讲述自己对《民法典》的认识,生动形象地诠释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学习与践行民法典的心得体会,号召全体律师与时俱进,拼搏创新,争创一流,争做民法典宣传生力军以及民法典实施中人民合法权益的忠实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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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风险
报送单位:北京市隆安(顺德)律师事务所
作品说明:近年来,随着社会消费水平提高,越来越多人热衷于医疗美容。医美不同于传统的美容,它具备创伤性和侵入性,并且运用多种医疗手段。实践中存在着大量不具备资格和证照的黑诊所黑医师实行非法医美行为,由此导致了大量的人身损害和法律纠纷。在《民法典》背景下,非法医美致损案件该如何归责?监管部门作出了哪些努力?作为消费者该如何保护自身,防范风险?以上由隆安(顺德)律师为您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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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行小剧场之民法典系列
报送单位:广东但行律师事务所
作品说明:《民法典》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对人的影响也是潜移默化的,尤其是对于法律工作者而言,法律贯穿于工作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致使大家很多时候遇上某些事就会下意识地犯嘀咕。本次但行小剧场选择了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两个《民法典》中的小知识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但行所的小伙伴会如何呈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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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房产归属如何确定
报送单位:广东宝言律师事务所
作者:杨欣婷
作品说明:婚前父母出首付,登记在男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涉及到李四和小花的财产问题,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宝言所杨律师有话说——视频《婚前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房产归属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