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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太极学术 | 李凤亮、宗祖盼:科技背景下文化产业业态裂变与跨界融合

李凤亮、宗祖盼 跨界经纬 2021-12-03

科技背景下文化产业业态裂变与跨界融合

 

李凤亮 宗祖盼:《科技背景下文化产业业态裂变与跨界融合》,《学术研究》2015年第1期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的内在机理与战略路径研究”(11&ZD02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广东提升文化软实力的战略与路径研究”(GD13CZW1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介绍


李凤亮,深圳大学副校长、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筹)主任;

宗祖盼,深圳大学艺术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广东深圳,518060)。



      摘要:文化产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业态裂变与跨界融合趋势明显,新兴文化业态层出不穷,交叉融合不断深化,文化航母日益强大,其诱因包括科技革命的激发、商业模式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追求、社会消费结构和心理变化、产业要素集聚等。文化产业的业态裂变和跨界融合导致业态重组加速,行业分工或会更加细密,将进一步诱发市场规则的确立;新兴文化业态可望成为价值传播的利器,得到政府重视;传统业态会在业态裂变中获得重生机遇;文化产业的协同创新对体制政策、技术平台、人才培育等提出新需求。

     关键词:文化产业  文化科技   业态裂变   融合创新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5)01-0137-05

 

 

      自1992年政府部门第一次使用“文化产业”概念[1]以来,文化产业在大陆20多年的发展历程,可概括为三个阶段。一是原生态1.0时代,与“文化事业”概念划分模糊,虽然提出“文化经济”,但对文化商品属性的认识仍属初步,其业态主要表现为工艺美术、传统印刷、音像制品、广告出版、影视及相关产品的低端复制,规模小,质量低,盲目性大,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现象严重。二是21世纪前十年的2.0时代,文化产业由自发向自觉转变。从2000年“文化产业”写入中央文件,到2009年国务院颁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发展文化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随着互联网普及、数字信息技术发展和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日益增长,文化产业发展迅猛,业态变化明显。以新媒体、数字技术产业为主,出现了一批新的文化产业和产品形态,产业、行业之间跨界渗透现象明显。三是2011年,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化产业进入新的黄金发展期。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技术革新和协同创新正在推动文化产业进入3.0时代,其业态裂变与跨界融合愈演愈烈,基于新一代移动互联终端和数字技术而成长起来的新兴文化业态,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最重要的趋势之一。



一、文化产业业态裂变与跨界融合呈现的形态


       文化产业的业态裂变与跨界融合,因其出发点和集聚形式的差异而呈现出不同形态。


      (一)新创模式———新兴文化业态


      早期关于新兴文化业态的探索是在互联网、信息和数字技术的全球化背景下展开的。尤其是依托高速宽带和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文化产业作为最早的新兴业态,逐步成为我国文化产业一个较快的增长点,引起决策层和专家学者关注。2007年4月,新兴文化业态刚刚在中国学术文献标题中出现(赵志立在《成都大学学报》发表《文化产业发展要重视新兴文化业态》),同年10月写进了中共十七大报告。200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指出,“积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升级”。这里的“新兴文化业态”主要是指区别于传统、常规文化产业的新业态,即指“网络信息技术与数字技术推动下不断衍生的新兴文化行业”。[2]2012年,国家统计局对2004年制订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进行较大修订,强调修订的原因是由于“文化新业态的不断涌现”。[3]而其新增加的内容,就包括数字内容服务中的数字动漫制作和游戏设计制作,以及其他电信服务中的增值电信服务。


      对“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内涵和外延的认识,学术界和行业迄今没有统一的概念界定。但综合起来,这一新兴业态至少有四个明显特征。一是技术依托,主要是指现在的新媒体、(移动)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其产品具有在线性和虚拟性,可称为“网络文化产品”,比如网络游戏、在线视频、网络文学、数字音乐、电子书等,以及利用互联网开展传统文化服务,如网上展览、网上博物馆、网上图书馆、网上拍卖等。二是内容为王,注重原创性、差异性以及不可替代性。胡惠林认为,新兴文化业态是文化财富的重要内容,文化财富本质是文化内容的创新和内容的衍生力。信息高速公路提供的是跑道,而没有内容就没有新兴文化产业可言。[4]三是多元载体,强调信息互动与共享。传统文化产业载体主要包括一对多、单向接受的电视、报刊、广播,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则表现为多对多、双向互动的笔记本电脑、iPad、智能手机等新一代数字移动终端平台,尤其以APP为代表的移动应用平台,开创了网络软件业的新篇章。四是跨界融合,既包括地域跨界、产业跨界、行业跨界,更表现为新与旧、传统与现代、本土与西方、精英与大众的融合。



      但是,所谓“新兴文化业态”也只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事实上,在科技快速发展、文化科技融合日益深化的今天,我们无法准确预测三年后的新兴文化产业业态和产品形态。2011年1月21日“微信”作为一种新的产品上线时,谁也没有想到短短三年,其全球用户已达6亿。用户数量发展速度之快,产品更新之快,均超乎人们的想象。站在唯物史观的角度来看,时事推移,新旧交替,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新兴文化业态,只是不同历史条件(技术、思潮、政策)的影响会造成更替节奏的快慢。从目前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来看,世界各国都处在新旧业态交替的剧烈震荡期,呈现出周期短、更新频、速度快等特征。新媒体成旧媒体,门户网站从盛行到没落,文化产业园区不再新奇,随着产业的不断实践,新的文化业态层出不穷,而新兴文化业态本身的内涵和外延也在被持续不断地更新。大数据时代、云生活方式、物联网等新的社会和技术形态,正在给人类的生存方式带来新一轮变革,生产符号化、个体立体化、社会公共化、文化消费化、生存虚拟化等社会特征会催生更多更新的新兴文化业态涌现。


    (二)融合模式——交叉跨界型业态


      业态裂变与融合催生出的具有交叉跨界性质的文化产业业态,主要表现为跨产业融合、跨行业协同和跨地域合作。首先是企业经营边界模糊导致产业融合。2004年3月,国家统计局在较早版本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中,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为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这在文化产业发展的早期是合理的。比如深圳雅图数字视频技术有限公司在21世纪初作为我国投影设备制造的领航者,按照分类应属于文化产业的相关层。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雅图已经实现从一个设备制造商向服务提供商、内容生产商转变,形成一个庞大的产业链,跨越了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三个层次,这样的企业已很难再用某一层面来概括它。苹果公司的路径也从传统的IT硬件生产向内容生产转变;而腾讯、百度、新浪等从事互联网服务的企业,也日益注重通过内容生产增加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从原先的技术平台制造商、运营商和服务商,转变为包括内容制作、提供和集成在内的综合性文化科技型企业。再如新兴文化科技型企业认定问题,各大城市标准不一,在国家层面也未给出一个分类标准。正是由于文化产业所具有的超强渗透性,它能够打破传统产业原有界限,实现不同产业之间的渗透、交叉和重组,创意农业、工业旅游等一批具有生命力的文化产业业态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次,业态裂变促使不同行业之间协同创新。随着文化产业不断细分,行业间竞争加剧,如何汇聚优势资源、释放创新要素、展开深度合作,成为文化企业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比如,在影视业与游戏业的合作上,我们看到《哈利·波特》《最终幻想》《古墓丽影》《生化危机》《蜘蛛侠》《星球大战》等一大批成功的案例;娱乐业与文化制造业的融合滋生了大量文化衍生品;全媒体的内容资源共享加快了品牌培育过程和广告产业的平台资源整合等。最后,互联网融合作为一支主要力量打破了空间界限,为更多企业实现跨地域合作提供了平台。现代文明发轫之初,人类就以传统的船只为工具开展海上贸易,中国瓷器就是凭借海上丝绸之路成为第一个全球性文化产品的;直到电子通讯时代,电报、电话、手机等即时通讯工具逐渐普及,地域疆界被逐渐打破;而进入互联网时代,空间阻隔几乎不存在,这催生出大量具有交叉融合性质的文化产业业态。比如,网上设计公司将传统的设计业务搬到互联网上,采取竞标、外包的模式,实现了设计产业的全民创意;动漫产品从制作到推广,可以做到足不出户。


     (三)集聚模式——文化航母型业态


      传统企业做大做强,依赖于人力、物力、财力等物质生产要素的集聚,这是早期垄断企业形成的最主要原因。随着文化软实力在国家综合实力中的地位凸显,越来越多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文化要素和用户流量成为衡量企业生命力的重要依据。首先,对企业内部而言,一旦掌握核心要素,通过搭建平台实现与消费者对接,“赢者通吃”模式在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会日益突出。“谁做得好就会成为非常巨大的企业,其他的企业只能跟在他后面作为一个市场的补缺者。今后的文化内容企业有可能出现两极分化的情况,大的企业做的越来越大,小的企业将会面临着很多成长的瓶颈。”[5]其次,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到“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再到“中国梦”,发展文化产业背后的政治意义重大。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大融合,需要多渠道全产业链布局,由此打造出的航母级文化企业才更有能力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推出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这一点我国做得还很不够,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航母还不多,企业规模和质量也与好莱坞、迪斯尼、苹果等国际巨型文化航母不可同日而语。



      目前,我们常见的文化航母形态有三种。一是基于企业经营链条变长而形成集团式航母形态。以中国保利集团为例,其旗下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演出与剧院管理业务、艺术品经营与拍卖、影业投资与电影院线管理等多个领域拓宽产业链,逐步完善“渠道+内容”的产业链条,同时积极尝试三项主营业务与IT网络、手机新媒体等新业态的对接,实现五度蝉联“中国文化企业30强”。深圳的腾讯公司、华侨城集团、雅图集团等都是这类文化航母企业的代表。二是依托地域覆盖连锁经营打造的专业化航母形态,往往基于文化企业某一品牌,在专业领域享有独特优势。比如华强集团的“方特欢乐世界”、“方特梦幻王国”两个主题公园已经在郑州、青岛、芜湖、泰安、株洲、沈阳、厦门、汕头、南通、重庆等10个城市投入运营,并出口中东和非洲,形成强大的品牌和竞争力,被誉为“中国迪斯尼”。三是通过并购建构多品牌集群的“航母+联合舰队”形态,其中又可以细分为三种形式:控股合并(A+B=A+B),如腾讯注资4.48亿美元入股搜狗、阿里巴巴5.86亿美元入股新浪微博,是一种双赢的战略合作形式,目的在于优化经营结构和保持行业领先优势;吸收合并(A+B=A),如百度为向移动互联网业务挺进,完成收购糯米网、91无线等至少4笔交易,涉及金额达到24.3亿美元;新设合并(A+B=C),如优酷与土豆以100%换股方式合并形成优酷土豆股份有限公司,以最庞大的用户群体、最多元化的视频内容、最成熟的视频技术平台和最强大的收入转换能力,开创了中国网络视频新纪元。


二、文化产业业态裂变与跨界融合的诱发因素


      文化产业的业态裂变与跨界融合,是由多种因素催生而成的,随着诱因的变化,仍处于进一步变化的过程中。诱发文化产业业态裂变与跨界融合现象的,至少有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科技革命的激发。以电子计算机应用和人工合成材料等高新技术为代表的第三次科技革命是传统产业向新兴文化产业升级的发轫期,以电子和信息技术普及应用开启的第五次科技革命对文化产业业态产生了革命性影响。首先,新兴文化业态是基于新一代信息和数字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科技因素是助推新兴文化业态最根本的因素;其次,(移动)互联网开启了社会化媒体、社会化营销、社会化电商C2B模式的新时代;复次,文化与科技持续性融合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裂变式增长。“科技创新不断丰富着文化的内涵,是社会文化形态演进发展的催化剂,更是新兴文化业态形成发展的核心动力。”[6]但总体来看,无论是文化科技化还是科技文化化,科技引领文化在跑,文化内涵和文化创意亟待加强。


      二是商业模式的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作为一种新的创新形态,其重要性不亚于技术创新对文化产业业态的影响。当技术不再成为企业发展的瓶颈时,决定企业成败最重要的因素往往是它的商业模式。比如国内基于无线数字信号传输技术的移动电视早在2003年就拉开序幕。然而,华视传媒在运营模式上采用优于“媒体自营”的广告代理模式,锁定公交移动电视后期发力,一朝领先步步领先,实现三年内在纳斯达克上市。商业模式,简单地说就是企业通过什么途径和方法来赚钱。传统文化行业经营往往被分割为三种形式而相互独立:(1)销售文化产品获利,如实体图书和音像制品;(2)提供文化内容和文化服务收费,如付费电视和广告设计服务;(3)建立资讯信息平台吸引广告投放,比如传统报业和早期门户网站。如今,企业通过内容、平台、技术、产品等核心要素不断地排列组合,创造出诸多盈利模式,加剧了产业之间的渗透。如腾讯的“用户平台+内容”、苹果的“应用平台+产品”、华强与水晶石的“硬件技术+文化内容”等。今后,随着市场的竞争加剧,企业“内容+技术+应用软件+网站+硬件”的服务企业一体化趋势显著。


      三是企业在核心竞争优势上的追求。新的技术革命会引起激烈的同质化竞争,如早期互联网门户网站(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和现在的移动IM(InstantMarket,即时通讯)市场(QQ、微信、飞信、易信、来往等)。在产品结构相似、运营模式差异不大的情况下,能生存下去的企业往往有两种。(1)掌握核心竞争要素,如文化主导型企业有内容生产上的优势,科技带动型企业有技术上的优势,这在文化产业发展早期非常普遍。中国电影集团公司能跻身全国文化企业30强,靠的就是年发100多部影片的发行能力。(2)随着竞争加剧,越来越多企业为了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更倾向于全网布局、多领域扩张。文化企业更加注重科技手段,科技企业引入文化内容。尤其当文化、科技、金融三者将触角伸向对方领域,“文化+科技+金融”、“科技+内容+金融”的模式能够催生大量有交叉融合性质的新兴业态,它们既卖产品,又卖专利技术,既提供平台,又提供内容和服务。如深耕CG(计算机图像)领域的水晶石公司,通过数字视觉和创意展示,既服务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深圳大运会、伦敦奥运会,又创造出奥运会开幕式卷轴、《动态版清明上河图》等富有中国文化底蕴的产品,不断提升品牌,这样的企业就有非常强的核心竞争优势。



      四是消费结构、方式和心理的变化。文化产业强调文化产品的输出和经济效益,其中用户资源是关键。一旦消费者主导了市场,其消费结构、方式、心理的变化会对文化产业业态的进一步裂变与融合产生重要影响。从消费结构上看,35岁以下作者成了网络创作、阅读和互动、体验消费的主体,他们具有主动性与创造性,喜欢“短频快”的内容消费,注重数字体验。越来越多的人逼近了“马斯洛金字塔”的顶端,甚至出现一种倒置现象,即在物质条件(生理需求)并不满足的情况下优先增加服务性、发展性、享乐性等文化消费支出,这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表现尤为突出。户外时间增多也在时间结构上为移动互联网生活、艺术演出在场互动体验、文化主题景区旅游和娱乐休闲等产业创造了条件。从消费方式上看,娱乐时间与空间的无边界性是80后、90后的主流生活形态,它促进了娱乐便利化趋势,成为驱动文化科技产业发展的新动力。[7]技术(键盘输入、点击、触控)培养了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反过来增强了消费者对技术的依赖,从而保证了新业态客户群的延续性。从消费心理来看,消费者对新兴业态几乎“全拥抱”式的接受程度,保证了它们生存下去最基本的养分:不排斥使用Q币、游戏币、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消费,接受彩铃、APP、音乐等付费下载,信任网络购物、网络交易的安全性等支撑了网络游戏、视频、音乐、电子书等一大批新兴文化业态的发展。另外,消费者对知名度高的文化品牌会有强烈的认同感,随品牌忠诚度的提高使基于庞大客户资源的文化航母业态更容易产生。


      五是产业要素的集聚。近年来,文化产业越来越重视从行业集聚到要素集聚的转变。文化产业集聚区曾经掀起各地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调整和升级的浪潮,但作为族群效果的一种,无论是基于旧工厂、旧建筑改造的创意产业园区,还是通过招商引资形成的新集聚空间,它们都无法摆脱物理空间上的限制。产业要素集聚与传统产业集聚的根本不同就在于,它实现了列斐伏尔所说的从“空间的生产”到“空间再生产”的转变。而互联网成了推动这一生产关系再生产的最重要因素。首先是打破地域边界后,内容、技术、资金上的流通和汇聚变得快捷方便,企业在选择生产要素上灵活多样,为更多业态的融合及优化重组提供基础;其次,信息交互、知识分享的互联网将消费变为再生产动力。用户资源与用户体验反馈(通过微博、微信、论坛渠道汇集)作为一种新的集聚要素参与到已有产品改进和新产品研发之中,APP版本和Android、IOS等操作系统更新以及各类可穿戴设备的研发正是基于这一要素考虑。2014年3月1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显示出国家层面已对推动产业要素融合、提升产业能级和国际竞争力有充分认识和实质性指导与支持。


三、未来趋势及评价


      文化产业的业态裂变与跨界融合是科技背景下文化发展的结果,也推进着文化创新和社会变革。


      第一,跨产业、跨行业、跨区域协同导致业态重组加速,行业分工或会更加细密。这主要表现在无法预测的新业态加剧了行业的进一步裂变,协同与分工会成为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两种主要思路。首先,基于新的技术和商业模式,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会开启线下制造商、线上销售商、第三运营商、内容提供商等的多方联合,形成多家共同经营一条产业链的分工模式。比如,O2O(OnlineTOOffline)模式将移动网络终端变为实体店的前台,形成了传统销售行业与互联网企业的共赢。在影视出版行业,内容创意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将来会进一步分开,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其次,与文化航母相对应的大量小微文化企业在分工日益细密的趋势下,更加强调“做专业的事”:一方面强调行业细分,另一方面以特色取胜。如不同地区在分工细化和专业化方面的趋势,已形成“中国嘉德的明清古典家具陈设精品,北京华辰的影像,北京匡时的古籍善本,西泠的文房雅玩、篆刻砚台,江浙地区的寿山石”[8]等特色拍卖市场格局。


      第二,业态裂变与融合会进一步诱发新的市场规则确立。文化产业各大行业从诞生之初便经历了市场规则不断确立的过程,如早期国内打击音像制品盗版行为,电影审查制度与分级制度长期对抗,广电总局“限娱令”监管电视内容上等。数字技术渗透到传统文化行业之后,新的数字音乐、电子出版和影视作品正版化问题也接踵而至。尤其面对不断涌现的新兴文化业态,各种侵权事件频频发生。另外,新兴行业竞争正推动新一轮的破产、歇业、兼并、收购浪潮,文化企业进出市场资格规范、交易合法性、竞争公平性、垄断行为等方面也会日益受到政府重视。为了保证文化消费市场有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运行,国家依据市场运行规律所制定的各种文化市场进出规则、竞争规则、交易规则等也逐步确立,鼓励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是大势所趋。


      第三,新兴文化业态将成为文化价值传播的利器,并得到政府进一步重视。随着微博、微信等一批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用户群的几何式增加,其社会舆论作用凸显。各大机关报、企事业单位、社会媒体、明星达人甚至领导人开通微博、微信,在主流社会价值观方面有着风向标式的引导作用,互联网成为通达政情民意的新渠道和文化价值传播的主要阵地。然而,越来越多的网络造谣、微博大V不雅事件流出后,政府或会加大行政管理的力度。新兴文化业态正推动着勒庞所言“群体时代”进入新阶段。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和互动体验性强化了群体情绪化(冲动、易变、急躁等)、无异议(偏执、专横、保守等)、低智商(易受暗示、轻信、低道德等)[9]特征。他们借助新媒体和多种形式,如论坛回帖跟帖、微博话题讨论、名人观点转发等,颠覆固有观念并创造新的观念,对文化教育、政策法规、主流价值观等产生影响。另外,新兴文化业态所具有的形式新颖、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泛等优点,成为对外文化价值传播的利器。文化软实力实质是文化影响力和辐射力,美国好莱坞电影与日本动画作品远销海外,不但创造了可观的经济利润,更将其价值观传播到世界各地,影响深远。



      第四,传统文化业态或会在业态裂变中获得重生机遇。新兴文化业态对传统文化业态毁灭式的打击有目共睹。从唱片、胶卷时代到数字时代,便携式音乐播放器、数字图书阅读器、便携式数码相机、视频摄录机、专用GPS导航设备等一大批电子产品面临被智能移动终端逼退或取代。但是借助新技术手段和商业模式的创新,传统业态在适应变化及时转型的同时,重生机遇大大增加。比如网络书店与无纸阅读造成大量传统图书零售业和出版业关门歇业,但是在与数字技术的结合过程中,街头自助图书馆、售书机在全国开花结果,其具有的公共文化服务效益得到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同样,利用经营模式上的创新,台湾诚品生活在新一轮的业态裂变中,打造成一个集结文化、表演、艺术、商业、观光甚至人才培育于一体、具有跨界综合性的创意平台,实现了成功转型。传统业态的重生往往有三种途径:一是通过牵引传统制造业,将文化、创意、设计与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能源等融合创新,完成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二是带动传统科技产业变革,主要表现为将一批IT企业从原先的技术平台制造商、运营商和服务商,转变为包括内容制作、提供和集成在内的综合服务商;三是升级传统文化产业,为文化艺术本身的发展提供新的表现形式和传播渠道。


      第五,业态裂变与融合将对文化产业相关体制政策、技术平台、人才培育等引发新一轮需求。文化产业新业态处于产业生命周期的发轫期,产品创新速度快,人群覆盖范围广泛,市场空间潜力巨大,但同时存在市场拓展艰难、融资困难、技术风险高等问题。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企业主体积极性。更需要政府着力创新体制机制,综合运用产业、税收、财政、金融等手段,为各种资本有序进入和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目前国家及各省市的文化产业规划,都表现出对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领域的倾斜。关键技术攻关中,新能源、新材料技术会继续牵引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移动互联网、宽带集群系统、新一代无线局域网和物联网等核心技术则成为推动数字文化产业的重要着力点。在人才需求及培育方面,新一轮的人才大战(尤其在互联网等高新技术行业)会不断上演;与此相适应,产业跨界融合会催生文化、传媒、管理、经济、艺术、科技等跨学科研究,为优化学科专业和交叉学科、新兴学科成长提供沃土。未来,“产学研”合作教育、“双导师”制、学校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培养,文理互通跨校联合、跨国交流等新型文化产业创新型人才培育模式会受到推崇与实践。而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政府对文化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或会进一步加大。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综合司编著:《重大战略决策——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

     [2]杜丽芬:《新兴文化业态:核心概念及其初步分类》,《商场现代化》2010年第6期。

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修订说明。

     [3]王晨:《专家热议文化产业新业态》,《中国文化报》2008年5月16日。

     [4]陈少峰:《文化产业发展需融合科技和管理》,第十届中国文化产业新年论坛演讲(2013-01-05)。http://finance.sina.com.cn/hy/20130105/123314191780.shtml。

     [5]中国艺术技术科技研究所主编:《文化科技融合主要政策》,北京:红旗出版社,2013年,第13页。

     [6]陈少峰、陈晓燕:《基于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趋势的商业模式构建》,《北京联合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

     [7]蔡萌:《2012秋拍观察:市场分工细化,行业竞争加剧》,《中国文化报》2012年11月5日第5版。

    [8]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第20页。



图片源于网络

总编:凌逾

责编:柯彤彤

推荐人:谢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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