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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噬的粉丝经济(一):吴亦凡篇

2016-06-29 李春晖 娱乐硬糖


作者|李春晖


吴亦凡“约炮”,李易峰粉丝“逼宫”、《魔兽》票房高开又跳水,六月常踞头条的三件事,有个共同的主题——粉丝经济。

 

如今三桩公案总算初步尘埃落定,娱乐硬糖(微信id:yuleyingtang)试图复盘其中的明星、影视公司、资本、粉丝、路人、媒体……各个利益方的共谋与角力,一窥炙手可热的粉丝经济,在月亮的背面,藏着多少坑洞。

 

毕竟,在这个大众消费主义时代,消费过程可能比生产过程更重要。 


吴亦凡篇:一粉顶十黑

 

如果不是吴亦凡粉丝“护主”心切,“约炮门”也许并不会发酵至这样不堪收拾的地步。

 

事实上,直到这桩危机之前,吴亦凡都很难说是个大众偶像。太多路人是直到这一回,才真正知道传说中的“吴亦凡”到底何等样貌。这其中,粉丝们在社交网络发起声势浩大的辩护活动,毫无疑问起到了重要的推波助澜作用。


 

通俗点说,粉丝把事儿闹大了。

 

首先,粉丝扩大了事件的影响力让更多人关注到这桩八卦。截至到发稿时间,由吴亦凡粉丝发起的微博话题#撑你到底吴亦凡#,阅读量达到5.1亿,讨论量超过100万。


 

如果是冷静理性的思考者,就会知道,“拖”实在是互联网时代一种绝佳的危机公关方式。你只要发言,就等于给了对手和媒体新素材。不如索性装死,反正每天都有新热点诞生,人们的注意力只能聚焦在一件大事上,记忆力比金鱼好不了多少。拖着拖着,没准就混过去了。

 

可粉丝忍不了啊。这种时候不站出来为偶像说话,还算真爱吗?“他(偶像)只有我了,就由我来守护他”。粉丝通常年纪很小,平常一点鸡毛蒜皮都能撕得腥风血雨,何况偶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必须冲锋陷阵啊。

 

强大的人气固然能让偶像风光上头条,但坏事上的更快,甚至屁大点事都上头条。被舆论拿着放大镜观看,对谁都不是件好事。 


其次,粉丝的洗白套路和过度狂热,导致路人转黑。“约炮”风波爆发后,吴亦凡粉丝成为重要的公关力量,试图通过转移话题、对爆料进行证伪、将性丑闻本身合道德化等方式,扭转舆情。

 

我从未见任何人可以在辩论中说服异见者。事实上,大多数时候,大家都忙着在对方辩词中寻找漏洞,谁关心你到底要表达什么。

 

像“约炮合理”论,睡粉丝是“活菩萨”论,这些辩护言辞迅速成为舆论攻击的靶子,大量的文章和评论并非针对吴亦凡事件,而是针对其粉丝言论,甚至有人高喊“救救孩子”。


 

很多时候,人们讨厌的并不是偶像本人,因为他们压根不知道、不关心。人们讨厌的只是脑残粉,因为总会在自己眼前蹦跶。

 

第三,粉丝的惊人战斗力,激起对立方反弹。沉寂数天后小g娜的再次爆料,很难说没有吴亦凡粉丝们对其火力全开的功劳。


粉丝对小g娜微博的评论

 

为何粉丝战斗力如此惊人?因为他们都非常在乎自己在“粉丝圈”的地位。不管是集资、买周边、发微博,他们必须不断向同道证明“我是个够格的粉丝”。

 

要进入一个粉丝圈,你必须先抛出自己为偶像的付出来自证身份。你不能口头热爱,必须有实际行动、物质付出。“白嫖粉”会被整个粉丝群体嘲笑排斥


 

在这种激励和压迫下,粉丝行为就会导入“激进赛跑”,你对偶像付出越多,对冒犯偶像的人攻击越激烈,就越能证明自己爱偶像,也更能获得粉丝圈认同,从而找到自我价值。

 

这种付出很多时候是一种自我感动和自我满足,也就顾不得是否真能帮助偶像了。更何况,以粉丝的年纪和阅历,本来就很难理性的趋利避害。

 

正所谓“一粉顶十黑”,粉丝行为,偶像买单的事儿实在太多。面对行为越界的粉丝,人们通常认为偶像应对其规劝。

 

确实应该,但他未必有这个能力。


 

“小鲜肉”,作为一种新的互联网造星模式冲击中国的娱乐经济,从吴亦凡、鹿晗这一波韩流明星回国发端。以往的造星模式里,明星先通过作品引发大众关注,再配合以话题营销。吴亦凡们的模式则是:先凭借外表和人设在网络聚集粉丝,粉丝扮演对偶像进行经营推广的角色,最终倒逼媒体和大众关注。

 

我第一次见识吴亦凡的威力,是在一场活动上,当时就被他粉丝的热情震慑,那时我甚至没听过他的名字。而第一次听说鹿晗是在“虎嗅网”上,2014年,他的一条微博以上千万条评论创下吉尼斯世界纪录,时隔一年,这一数据突破了一亿条。

 

这是一种有极强参与感的“养成式”追星,其行为本身就是过度的。粉丝以强大的组织性、纪律性为偶像生产“人气”,也越来越被经济公司所倚重。

 

在这一体系里,粉丝从来不只是偶像的追随者,他们对偶像的消费,绝不是被动的。

 

粉丝是造星工业不可缺少的一环,经纪公司也会通过各种措施引导,让粉丝们深信不疑:自己的付出会直接影响偶像的命运。

 

这其中还伴随着“偶像即我”的心理投射。粉丝将个人梦想投注在偶像身上,参与了偶像的成长,把偶像推上人生巅峰,自己也获得巨大满足。

 

与此同时,粉丝群体共同完成一桩桩大事,比如为了守护偶像而“与全世界为敌”,也能从中获得日常生活难以企及的崇高感。

 

“只有对我们不理解的东西,我们才会有百分百的信仰”,埃里克.霍弗在《狂热分子》里如是说。狂热的爱和盲目的恨一样,都是一种偏见。而追星行为中的“自恋投影”,令粉丝更因为傲慢而保持偏见。因为否定偶像,就是否定自己的付出,甚至否定自己。

 

只有保持傲慢与偏见的粉丝,才是最激情、最有战斗力的粉丝,才能为偶像拼点击、买杂志、冲票房、带销量。


 

但任何事情都是双刃剑

 

这些年龄偏小、不理性、好战的粉丝,也就难免“不顾全大局”,“好心办坏事”。让外界对“小鲜肉”形成这样的刻板印象:颜值超高但演技差,粉丝狂热并且战斗力爆表,“千万不能惹”。

 

刻板印象一旦形成,当然会影响偶像的转型和突破。无论是怎样的“小鲜肉”,终究目标还是从粉丝型的偶像明星走向大众性的全民艺人吧。

 

可“小鲜肉”对人气又过度依赖,经纪公司投鼠忌器,粉丝言论再过激,那也是为偶像好,怎么能打击他们的积极性?如何在聚拢粉丝的同时,预防粉丝带来的风险恐怕是各家都在头疼的问题。

 

人气能快速堆高一个偶像,同样也是个随时会崩塌的不稳定因素。那么能否引导粉丝“理性追星”呢?

 

呵呵,和宗教的情况类似,对偶像的信念本就是一种虚构,它唯一的生存条件就是不能受到审查。理性总是倾向于推理和分析,而一旦将信将疑,离脱粉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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