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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晗、迪丽热巴、蔡徐坤……艺人和经纪公司的“危险关系”

2018-03-16 叶春池 娱乐硬糖

作者|叶春池

编辑|李春晖

 

“红了之后让你高攀不起”已是很多艺人和经纪公司的冷酷现实。每隔一段时间,总会传出艺人和经纪公司分道扬镳的消息。

 

最近更是扎堆儿,鹿晗解约壹心娱乐,迪丽热巴成立工作室,蔡徐坤被经纪公司起诉违约,刚好凑齐了娱乐圈解约的几大类型。

 

像鹿晗这样的顶级流量,与老东家通常都是和平分手。就算是虚情假意,前公司也得祝福一番。毕竟江湖路远,不一定谁依仗着谁;而像迪丽热巴这样人气蹿升的新晋流量,往往一旦有所动作,就是离分手不远了,不过至少会保持基本的体面;而像蔡徐坤这样大众眼中的小透明、粉丝心中的大明星,一个不小心就对簿公堂,劳民伤财且不一定会有圆满的结果。

 

人往高处走,红了不回头。连我等吃瓜群众都明白的道理,经纪公司心里能没个算计?捧红明星和留住明星,一直是经纪公司一项危险的平衡艺术。

 

粉丝在手,红了就走

 

虽然现在迪丽热巴的工作室还带着经纪公司嘉行的名头,并且号称只是“资讯站”。可眼下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像杨幂当初离开欢瑞时的前奏。同样是公司的中流砥柱,同样借工作室慢慢脱离公司的“掌控”。

 

当初杨幂不仅自己出走,更带走了欢瑞部分主打的新生代艺人和湖南卫视的平台资源,给欢瑞带来不小的打击。随后流量小生杨洋在拍完电视剧《盗墓笔记》之后宣布与欢瑞世纪解约,欢瑞只剩李易峰独挑大梁。坊间传言李易峰将在2019年合约期满离开欢瑞,想来不虚,毕竟,欢瑞的种种宣传、作品,已经很少有李易峰的身影。

 

另一个老牌公司唐人也“失了人心”。随着袁弘、林更新、郭晓婷等唐人影视一手捧红的演员相继离开,旗下艺人刚被捧红就解约似乎成了唐人影视的宿命。

 

蒋劲夫、金晨解约官司闹的沸沸扬扬,胡歌、刘诗诗,一个出国求学、一个约满单飞,更是令唐人顿失半壁江山。

 

其他像海润、荣信达等公司,也都在面临走红艺人出走,不红艺人难堪重任的尴尬局面。其实,经纪公司也很难做。以前大公司只有开除人的份儿,几乎没有生源不够的困扰,大家牟足了劲儿在公司里争“一哥一姐”。现在整个行业是红火了,但你刚捧出个“角儿”,还没来得及压榨他的剩余价值,就被挖走了。所谓契约精神,哪里敌得过市场原理。

 

说到底,艺人们这么有恃无恐,还是粉丝给了他们底气。现在的艺人们拥有相当大的话语权,人气决定一切。此前费心争夺的资源现在成了社交平台上的共享资源,当红明星对经纪公司的资源依赖性减弱,自带流量的艺人本身就可以吸引资源。

 

粉丝在手,红了就走。粉丝是沉淀在艺人身上的资源,一旦养成就与公司无关。人气资源到哪都能用,明星们才是真正实现了罗振宇所说的“优盘化”生存。

 

这样的“新常态”,也是经纪公司的一大困局。不红不赚钱,红了就想跑。甚至硬糖君已经不止一次听到这样的业内故事:为了留住半红不紫的艺人,公司索性控制其演艺事业原地踏步,这样才能安心为公司赚钱嘛。纵然培养出个鸡窝里的金凤凰,飞走了也比不上一只每天下蛋的母鸡呀。

 

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该红的挡不住。既然你凭借粉丝底气要走,更高的解约成本也随之而来。粉丝量越大,带来的经济效应越大。随之而来的就是更高的解约成本,留不住你的人,那就留住你的钱吧!

 

软硬兼施,从霸王条款到股份制

 

其实杨幂肯给迪丽热巴开工作室,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妥协,采取了一种怀柔政策。这也是经纪公司的常见策略,软硬兼施。

 

天价解约费一直是经纪公司对艺人的制衡,这么多年过去了,两败俱伤的例子也不少。其中也存在着不少霸王条款,经纪公司动辄数十页的合同,合约7-10年一签,有些国内经纪公司一般收取的佣金为60-70%。

 

迪丽热巴就跟嘉行签了15年的合同。嘉行一直力捧还好,如果稍有懈怠,这时间就蹉跎了。也难怪粉丝日常性上书千字长文,已经晋升流量的迪丽热巴尚有危机感,何况那些小明星。

 

诸如此类的霸王条款,让艺人陷入解约困境的同时,也让艺人经纪行业走向了恶性循环。

 

解约打官司的样子实在有些难看,经纪公司开始试图妥协。表面上给艺人自主空间,双方妥协的产物便是明星工作室。早期的明星工作室通常是依托经纪公司,后来逐渐发展出以艺人为核心的独立工作室。

 

可工作室也有弊端,肯开一扇窗的,最后定然需要凿出一扇门。尝到了自己做主自己挣钱的甜头,明星们纷纷开始创业,一个两个渐渐脱离经纪公司的掌控,经纪公司还是人财两空。

 

经纪公司也为难啊,别跟艺人谈梦想了,涨钱吧!毕竟80%的撕逼都是因为钱。虽然经纪公司前期投入培养成本,后期需要艺人反哺无可厚非,但如果利益分配过于失衡,捆绑约束过于严苛,艺人在红了之后,心里肯定也不平衡。

 

所以经纪公司开启了股份绑定模式,引入明星股东,开启业绩对赌。原以为这样就会高枕无忧,但如意算盘也没打响。

 

华谊兄弟应该是最早开启艺人股份制的,可并没挡住范冰冰、李冰冰、黄晓明等一票艺人的先后出走。更有甚者像杨幂这样,即便在欢瑞上市前夕,也不“屑于”那些原始股,要自立门户。

 

以前都是经纪公司选艺人,艺人的选择太少,但在一切与经济利益为前提的娱乐圈中,艺人与经纪公司已经是相互选择了,共赢才是一起走下去的唯一标准。

 

利益共同体?

 

如果说以前艺人经纪还只是艺人和经纪公司的双向决策的话,粉丝这个新变量的出现,无疑是经纪公司的全新挑战。这个庞大的第三方群体,掌握了越来越强的话语权,经纪公司既想利用他们大搞粉丝经济,又对层出不穷的粉丝需求苦不堪言。甚至现在看来,粉丝要比艺人难伺候多了。

 

几乎没有哪个艺人的经纪团队没被粉丝手撕过,大到经纪人,小到造型团队,说撕就撕。李易峰的前经纪人董可妍被粉丝们质疑工作能力,导致董可妍最终被欢瑞开除;黄轩的粉丝也曾怒斥黄轩的经纪人何苗失职;鹿晗经纪人杨思维、杨洋经纪人贾士凯都难逃一劫。

 

表面上看,艺人、经纪公司、粉丝的利益高度一致。但实际上,艺人想红,粉丝也想艺人红,可在双方没有充分信任和商业约束的情况下,经纪公司会有“养虎成患”的担忧,这就形成了艺人+粉丝vs经纪公司的模式。同时,粉丝又非专业人士,容易做情绪性判断,演变成粉丝vs艺人+经纪公司的局面。当然,不管哪种局面,都是粉丝战斗在撕逼一线,经纪公司做着经常性失败的危机公关。

 

因此,在引入明星股东、为艺人成立工作室等初级的合作模式失灵之后,明星与经纪公司也开始探索新方式,比如跟艺人合资开公司,共同投资项目,彻底变成利益共同体。

 

正午阳光分别同王凯、靳东、刘涛成立了三家公司——得舍影视、锦麟影视和浙江得空影视。他们为明星成立子公司,共同投资影视项目,分享收益,未来如果母公司上市,这些子公司还有高价收入母体的可能。欢瑞世纪也开始与艺人尝试新的合作方式,与张涵予、郝晓楠、姚兴江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欢瑞时代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这就区别于股东,明星是真正的老板,有了对等的话语权,当然也是粉丝最喜闻乐见的。目前看来,是留住艺人一个比较稳妥的方式,既资源共享,又是合作伙伴,各取所需。

 

但这种模式只适用于成熟艺人,对于像“偶像练习生”那样的新艺人,经纪公司最理想的状态,可能还是SNH48模式:女团品牌大于艺人价值;粉丝来消费的是经纪公司提供的一整套养成式玩法,而非个体成员。

 

靠打感情牌留住艺人早就是历史,以专业服务和优质资源去吸引艺人则对经纪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小红靠捧,大红靠命,不仅得帮艺人打好手里的牌,经纪公司更要打好自己的牌,千万别让旁人截了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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