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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手干吧!这10种情形可容错免责!湘潭县这个做法引起了湖南日报关注

廉洁湘潭 2019-05-06


对那些一心为公、敢啃“硬骨头”的干部

最好的支持就是“容错”



近日,湘潭县出台了《关于实行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容错免责制度规范,在严格区分“敢作为”与“乱作为”前提下,宽容广大干部在推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失误、错误和无过失,激励干部大胆闯、大胆试。


此事也引起了湖南日报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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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种情形可申请容错免责



  1    在体制改革、机制创新过程中,敢于先行先试的;

  2   在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文明创建、拆违控违等全县性中心工作中,为确保工作进度特事特办、攻坚克难的;

  3   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积极创造条件引进与区域发展需求相匹配的重大项目的;

  4   在处理重大事故、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应急抢险等突发性工作时,因情况紧急临机处置的;

  5   在面对矛盾突出、争议较大的历史遗留问题时,敢于迎难而上,积极促进问题解决、维护社会稳定的;

  6   在推动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推诿、牵制,能够创造条件、排除阻力积极推进落实的;

  7   从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出发,积极重商扶商的;

  8   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

  9   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的;

  10   其他可予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的情形。



申请容错免责的4个步骤



步骤一

由所在单位党委 (党组)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提出申请。

步骤二

收集相关证据,并出具书面调查报告。根据实际需要,可会同相关单位开展联合调查。

步骤三

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作出认定意见。涉及科级党政正职的,报县委、政府批准。

步骤四

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要将认定结果报同级党委、政府备案,并执行免责措施。



经认定予以容错免责的享有6大免责措施



  1   免予行政追责、效能问责、组织处理;

  2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免予扣分;

  3   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免予扣分;

  4   在干部提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时不作负面评价,不受影响;

  5   在评先评优中不受影响;

  6   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资格审查和推荐时不作负面评价。


同时,《办法》还规定,要坚决防止“支持”变“纵容”,“保护”变“庇护”。“容错”的同时必须及时“纠错”,对失误或错误必须限期作出整改。


胡亚湘

湘潭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既要理直气壮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又要坚决查处借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湘潭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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