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党员干部 一起让清明节“清明”起来吧!(文末征稿)
清明是二十四节气之一,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清明”还是“清正廉明”的简称。在传统文化中,“清正”和“廉明”常常同时出现,古时官府的匾额上常有“清正廉明”的字样。清在前,正在后;廉在前,明在后。清廉是明正的前提,不清廉则难明正。
清明节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
是民众祭奠逝者表达哀思的日子
但从各地案例通报来看
这也是党员干部容易产生违纪问题的
重要时间节点
潭纪君提醒
祭拜别做这些事
让清明节真正“清明”起来
1
返乡祭祖,别惦记公车!
清明小长假,除了返乡祭祖,外出踏青也是许多家庭休闲活动首选。在众多出游方式中,近年受惠于高速公路免费政策的自驾游尤为火热。党员们在驾车出行时,除了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还要对公车私用说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
祭拜祖先,忌封建迷信!
一些党员干部在清明节祭祖时,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做道场吹打念经,请风水先生、巫婆等装神弄鬼。这与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严重背离,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就该是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党员们需抵制这些祭拜时的陈规陋习,勿以风俗为借口随波逐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五十八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3
坟头祭祀,切勿秀排场!
给逝去的亲人烧纸“传物”,是许多地方清明祭拜时的风俗。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在清明节用于祭礼焚烧的纸张达千吨以上,“白色浪费”高达上百亿元。非但如此,有的人还不惜斥巨资雇请吹鼓手、乐队、戏班,在坟头吹拉弹唱,秀排场、比奢华;有的甚至烧纸“美女”、纸“麻将”等,充满低级趣味。一些党员借此显阔气耍威风,引发了群众不满,损害了党的形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六条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
亲友聚餐,勿公款吃喝!
小长假往往是亲友聚餐的高峰期。亲友聚会是一件开心事,但党员们要注意把握几个问题:第一,不能公款吃喝;第二,不能到私人会所;第三,不能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第四,不能奢侈浪费。可别因为所谓的“不拘小节”,而坏了大好人生。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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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逢今年清明节是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的第五个清明节
“廉洁湘潭”将开展“晒晒绿色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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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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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4日。优秀作品将在“廉洁湘潭”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刊登。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
投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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