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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票贿选,诋毁他人,湘潭县8人违反换届纪律被严肃处理!

2017-05-18 廉洁湘潭


日前,湘潭县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例:


1

湘潭县花石镇紫荆村党员彭锦章帮他人拉票的问题。

2017年3月,彭锦章连续一个星期到该村党员和组长家里走访,要求相关人员在紫荆村支部委员会换届推荐会上投黄某等4位党员的票。3月26日,花石镇党委给予彭锦章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联村干部胡志国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对联点领导蔡剑锋进行提醒谈话。



2

湘潭县谭家山镇霞峰村党员唐磊帮他人拉票贿选的问题。

2017年3月,唐磊向周某、谢某等5人分别送了一包芙蓉王香烟,请他们在霞峰村支委换届中为马某、陈某投票。4月11日,谭家山镇党委给予唐磊党内警告处分。



3

湘潭县谭家山镇棠霞村村委会主任文德根诋毁他人的问题。

2017年3月,文德根出资请人制作并张贴了题为“给棠霞村全体党员和村民的一封信”的大字报22张,诋毁该村干部唐某、竞选人马某。4月3日,公安机关对文德根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4月6日,谭家山镇党委给予文德根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

湘潭县杨嘉桥镇华东村党员罗秋华、林习光拉票贿选的问题。

2017年1月-2月,罗秋华、林习光为了当选该村党支部委员,以慰问的名义赠送现金、香烟给部分支部党员,希望相关人员能在投票选举时予以支持。4月26日,杨嘉桥镇党委给予罗秋华、林习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

湘潭县易俗河镇京竹村党员楚年伟拉票、诋毁支村两委的问题。

2017年3月,楚年伟在非组织安排的情况下,在京竹村麻将馆内发放自荐信,私自开展竞选活动。在诋毁支村两委的“致全村人的一封信”上签字并拍照发布在“和谐京竹”微信群内,造成不良影响。5月12日,易俗河镇党委给予楚年伟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湘潭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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