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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结束的市委第二轮巡察,12家单位共发现286个具体问题

2017-07-21 你我共建 廉洁湘潭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组情况汇报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经市委批准,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6月25日,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委统战部、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综保区、市城管局、市房产局、市卫计委、产业集团、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市广电台等12家单位开展了政治巡察。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具体问题286个,另发现个别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正按规定程序办理。


7月18日至20日,按照工作安排,各巡察组又分别向12家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的一些典型问题主要包括:


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部分党委(党组)“四个意识”不强,党的领导存在弱化倾向。有的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个别单位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不作为问题不重视,没有认真调查,导致群众多次投诉;部分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决策功能弱化,把握大局能力欠缺;有的单位以局务会等形式代替党委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少数党委(党组)主动作为和担当精神不足,个别班子成员认为“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存在碰到问题就回避的心理。


党的建设方面


部分单位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存在不严肃、不正常现象。多数被巡察单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以业务成绩论英雄,没有把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个别单位党建工作会议记录寥寥几笔带过;有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避重就轻、蜻蜓点水;少数党员的党员意识淡薄,有的单位班子成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积极性不高,经常请假不参加;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虚化,工作落实不到位,有的党员缴纳党费不及时,有的单位机关党委换届推迟两年多,有的单位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未见支部大会审议记录。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部分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少数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能很好地层层传导压力,日常监督少,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未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甚至出现有的单位组织外出学习时绕道旅游。执纪监督问责乏力,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能力严重不足。有的单位长期未问责、处分过干部。还有的单位纪检干部“三转”不到位,纪检组长同时分管业务工作,难以聚焦主业。


执行选人用人规定方面



部分单位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导致管理混乱;有的单位外调人员未经过公开遴选;有的单位干部任命转正考察不到位,试用期满后未按程序进行试用期转正考察就正式任职;少数单位选人用人不够公开公正,存在小圈子现象。部分单位混编混岗现象突出,人员使用不规范,很多工作依靠借调干部开展,影响工作推进;少数单位人才培养没有一盘棋考虑,重要岗位干部青黄不接,无人可用;有的单位中层干部不胜任现职,工作效率不高,办事不公。


执行"899"规定及反"四风"问题




有的单位在今年开展的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中,仍抱有侥幸心理,清退不彻底,或者对清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深入到二级单位、部门,致使清理效果大打折扣;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甚至违反财经制度,会计兼出纳,报销手续无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有的部门机关管理松懈,虽制定了各项机关管理制度,但未按政策更新,或执行不力,形同虚设;有的单位执法不规范,甚至滥用自由裁量权,处理同样的问题,处罚结果差距大。部分单位厉行节约的意识淡薄,铺张浪费等“四风”现象反弹;有的单位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费用;少数单位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超范围、超标准现象严重,有的单位假借外出学习、考察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有的违规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无公函接待。


遵守廉洁纪律方面



有的干部职工收受红包、礼金及接受变相馈赠等问题仍未杜绝;个别单位党委对本系统行风监督不力,存在工作人员利用执业之便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或参加有关人员安排的娱乐活动的现象;有的单位负责人对收受红包礼金认识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有的单位个别员工在外兼职取酬,以所在单位名义私自对外承接活动,并占用上班时间,活动收入均未入单位财务账;有的虚列开支套取资金,谋取私利。


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既有共性问题,也有个别问题;既有普遍性问题也有局部性问题。各巡察组根据巡察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撰写了巡察报告。在完成意见反馈后,将压实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问题进行整改,使巡察成果得到固化。



▲市委“五人小组”专题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巡察意见反馈之前,市委“五人小组”专题听取了此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炯芳在会上指出,各巡察组开展巡察的方式全面、立体、多点、多样,对被巡察单位开展了全面的体检和深度的解剖,对政治纪律意识淡化、组织纪律不强、廉洁纪律要求不严、群众纪律坚持得不好等问题进行仔细区别。同时,各巡察组立足于吃透精神、吃透政策、吃透情况、吃透问题,本着对历史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职工负责的基本原则和态度,查找的问题全面、准确、具体,发现的线索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


曹炯芳强调,巡察成果运用要到人到责,形成震慑。要贯彻好“清、退、纠、处、思”五个字。“清”就是清理,对线索要分析清楚,清理后再分类移交;“退”就是退出,包括违规进人、违规发放的钱等要坚决退,达到教育干部、净化风气、促进工作的目标;“纠”就是纠正,从制度上、体制上纠正,纠正过去一些传统的陋习;“处”就是处理,要根据情节的轻重,对组织、对集体、对个人作正确的处理; “思”就是反思,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形成一系列制度和理论研究成果,在全市党组织营造良好的生态、良好的风气。对一些线索清晰、影响恶劣的案件,相关部门要仔细甄别,准确定性,依规查处,严惩不怠,达到整肃纪律、整肃队伍的目的。


(湘潭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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