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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通报4起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典型案例

潭纪君 廉洁湘潭 2019-05-05


2017年10月以来,湘潭市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进入整治查处阶段,全市各级专项整治办针对公职人员申报事项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实,对发现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交办督办,对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或不如实申报的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问责。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现将查处的4起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湘潭县交通局副科级干部赵伟湘违规参与涉矿经营活动且未如实填报问题。

2013年5月8日,赵伟湘同意其弟弟赵某某拿其身份证办理湘潭县金建矿业有限公司登记注册手续,赵伟湘出资2.8万元占股14%,并在该公司担任监事。2017年8月29日,赵伟湘在填报《湘潭县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个人情况报告表》时,未按规定将其系涉矿企业注册登记股东的情况如实填报。直到2018年1月,赵伟湘才办理完成金建公司股权退出手续。赵伟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

韶山市华润学校干部赵海亚违规参与涉矿经营性活动且未如实填报问题。

2010年,李会胜(系赵海亚丈夫)用赵海亚身份证注册湖南湘宜碎石建材有限公司,赵海亚出资100万元持股33.33%。2017年9月11日,赵海亚在填报《韶山市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个人情况报告表》时,未如实填报其入股湖南湘宜碎石建材有限公司的情况。直到2018年2月,赵海亚才办理完成该公司清算、注销手续。赵海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科级干部罗文惠未如实填报参与涉矿经营活动问题。

2013年,罗文惠丈夫龙万林投资湘乡山枣万顺采石场900万元,占股15%。2017年8月31日,罗文惠在填报《湘潭市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个人情况报告表》时,未如实报告配偶龙万林入股湘乡山枣万顺采石场的情况。直到2017年12月,龙万林才退出其在湘乡山枣万顺采石场所持全部股份。罗文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湘乡市检察院正科级干部郑杰辉未如实填报参与涉烟花爆竹经营活动问题。

2010年9月29日,郑杰辉妻子成红姣担任湘乡市天福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法人,并于2016年8月5日在工商登记中备案为经理(未入股)。2017年9月13日,郑杰辉在填报《湘乡市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个人情况报告表》时,未如实填报配偶成红姣在天福公司担任法人的情况。直到2018年1月,成红姣才辞去天福公司法人和经理职务。郑杰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潭纪君提醒

上述4起典型案例中,既有违规入股涉矿等经营性企业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也有未如实填报个人事项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由此反映部分党员干部仍然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党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当干部不要想发财,想发财不要当干部”,全体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绝不能利用手中权力或职务影响,通过本人或家属等特定关系人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下属和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的违纪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报告。各级专项整治办要进一步加大清理和核查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问题线索,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对专项整治期间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仍心存侥幸不主动向组织报告的国家公职人员,一律顶格从严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单位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人员责任,又追究单位领导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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