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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别人,自己“栽了”!

你我共建 廉洁湘潭 2019-05-05


为充分保护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持续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曝光了山东省纪委通报的3起诬告陷害诽谤党员干部典型问题,分别是:


1

招远市农业局原局长、市委农业工作委员会原书记王兴田散布谣言诽谤多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


2016年8月,王兴田在组织核查其有关问题线索期间,向核查组提出更改核查方式等无理要求,被拒绝后心怀不满,产生报复心理。随后,在县市区换届考察前夕,王兴田主观臆造该核查组负责人多封举报信,同时为混淆视听又编造该市多名党员干部举报信,独自或委托他人匿名寄送有关单位,严重干扰换届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另外,王兴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3月,王兴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莱芜市公安局莱城分局和庄派出所工作人员唐光云诬告莱城区领导干部问题。


2018年1月30日,莱芜市莱城区分管领导为了解砂石资源整治真实情况,在以电话形式向曾经举报某砂石场有关问题的唐光云反馈了解情况时,双方发生言语冲突。随后,唐光云在无任何根据情况下,以该区分管领导中午醉酒为由向有关单位进行举报,意在使其受到纪律追究。因唐光云尚在留党察看处分期间,2018年2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3月,莱芜市公安局莱城分局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

乐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职工张连芹利用网络贴吧诽谤局领导干部问题。


2016年,乐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内部人员职务调整,张连芹因未获提拔心存不满,便于2016年8月15日,使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开通的手机卡上网,分别在百度德州贴吧、乐陵贴吧和庆云贴吧发帖,无中生有、虚构事实,诽谤乐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领导干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乐陵市公安局对张连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另外,张连芹还存在其他违规问题。2016年9月,张连芹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工作单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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