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有交通执法人员索要财物……一查到底!
(音频来源:FM1042湘潭交通广播)
何千里:案情就是命令!
欧大桥:性质恶劣,必须严查快办!
FM1042湘潭交通广播廉政专栏
《潭纪君来也》今天推出第二期
《群众举报有交通执法人员索要财物……一查到底!》
今年春节过后的一个工作日上午,湘潭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干部肖征接到了一个群众举报电话。
举报人是一位株洲的货车司机刘某,当天刘某开车经过湘潭市九华高速公路出口处,车辆被湘潭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两名执法人员查获。没想到其中一名执法人员提出了私了的要求。在交涉好后,刘某跟随这名执法人员来到九华收费站附近一家商店,支付了三条软芙蓉王烟、一瓶矿泉水和一包槟榔的钱款,然后车辆被顺利放行。肖征做好记录后,第一时间向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欧大桥汇报。
欧大桥
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我看到电话举报记录,第一反应是性质恶劣,必须严查快办,首要的是固定证据,查清事实。
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当时正被抽调参加市委第五轮巡察的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何千里,也第一时间赶回开展调查工作。
何千里
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案情就是命令,按照分工,我带人在联系上举报人后,我们当即前往株洲与举报人见面核实取证。
办案组分成两队,一队前往株洲与举报人进行核实,另一队前往购买涉案商品的超市核实取证。
欧大桥
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我们在购买涉案商品的超市监控内,看到了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一同前往该超市,到达超市后,举报人进店,购买三条软芙蓉王香烟和槟榔矿泉水“价值1670元”,被举报人进超市取走槟榔和矿泉水,随后离开。将举报人放行不久,被举报人再返回超市,取走香烟。
经查,两名涉案的执法人员,系湘潭市运管处河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蔡某和范某,他们本应对涉嫌违反货物运输规定的举报人刘某严格执法,却因一己私念而违纪。在铁的证据面前,他们交代了全部事实。蔡某还主动坦白,自己收受了三条软芙蓉王香烟,将一条香烟折价为500元,通过微信转账给了范某。
案情水落石出,最终蔡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范某受到警告处分,河西大队分管领导易某,监管不力,受到诫勉谈话。
“雁过拔毛”的小苍蝇要拍,落实责任不力的也要查!5月下旬的一个晚上,收到群众举报,有少年擅自开动106路公交车,在湘潭大学门口擦伤了过路的大学生,伤者被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检查治疗。而开公交车的这名14岁的少年,是湘钢二中学生周某,他趁夜间安保巡逻人员巡视空挡将车开走了。当晚,周某被交警部门带走接受调查。
欧大桥
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事故发生后,交警将调查核实情况向我局通报了情况,随后在交发集团组织召开的案情分析会上,我的意见是事件性质严重,湘潭交发集团党委必须从快从严处理,纪检监察组对事件责任追究和定性处理将严格把关和跟进指导。
经过调查核实,对涉及到的从交发集团公司本部到公交公司,再到驾驶员等岗位的 16人进行了严肃的追责和党纪政务处分。
邓鸿君
交发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安全责任重如泰山,严厉的处分处罚,以达到警钟长鸣、汲取教训,以促其更好的履职尽责,服务群众。
查处问题是震慑,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同样是震慑。端午前夕,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不打招呼、不发通知,对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务报销以及公务接待用餐等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发现,市公路局存在工作餐报销不规范、无依据发放离退休人员端午节慰问费、差旅费审批把关不严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对市公路局下发限期整改交办函,对公路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公路局党委对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胡卫兵多次强调,派驻监督关键要“专”,要擦亮派驻的“探头”,当好监督的“前哨”。为此,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开展重大事项监督、定期监督、明察暗访、集中检查、专项检查等“五项监督工作法”,把监督的螺丝越拧越紧。自去年8月进驻以来,共收到问题线索32条,立案查处6人。
这正是:
雁过拔毛利剑斩
严肃问责不手软
派驻探头擦更亮
当好生态护林员
《潭纪君来也》
咱们下期再会!
《潭纪君来也》第一期:果断出击!群众举报有干部上班赌博、中餐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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