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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省委巡视和纪委专案后,湘潭4名巡察干部这样讲

你我共建 廉洁湘潭 2019-05-05


 去年9月至12月,市委巡察办(组)有4名同志被抽调参与了十一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和市纪委专案的办理。


前,湘潭市委巡察办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座谈交流会。会上,4名同志畅谈感悟、分享经验、提出建议。三个小时的分享,现场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


下面是4位同志的发言摘要,特分享给大家。


市委巡察组副组长胡建华

(参与省委巡视)


巡察可以学习借鉴巡视的工作方法,即专尖结合,团结协作,不仅发挥专职巡察干部的传帮带作用,而且应善于激发从各单位抽调参与巡察人员的潜力,使千斤重担众人挑。


要把握进度,有序推进,在巡察期间要及时总结、梳理问题,汇总情况一般不过夜,每周全组人员至少要有两次碰头;


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认真分析被巡察单位的重点工作,深入细致核实发现的问题,并用数字、事实作支撑;


要深挖细查,方式灵活,特别是对《条例》规定的13种方式要灵活运用,如约谈留置在押人员、运用审计大数据、下沉一级调查走访等,另外在对组员的管理上既要有“严”的一面,也要有“宽”的关爱,使大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市委巡察办综合科副科长郭高煌

(参与省委巡视)


巡察中沟通协调应注意三个方面:一是“提前沟通”,通过自我介绍、召开组务会或工作用餐等一些集体活动,摸清组员基本情况,缩短“磨合期”;二是“日常多交流”,每次碰头须全员发言,针对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要多倾听组员的工作建议,“想法”变成“行动”就差一个鼓励;三是通过对接“树权威”,与被巡察单位对接要详细、时限要明确、目标要清晰,避免无的放矢。


市委巡察组副组长杨剑

(参与市纪委专案办理)


巡察工作虽然不是纪委办案,但是办案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可作为巡察工作的有益借鉴。要全面收集素材,同时注意材料收集的方式;要及时梳理已发现的问题,并分清主次;要搞好分工协作,巡察时间短、任务重,要根据人员特点进行分工;要做好分析研判,对谈话和查阅资料中发现的疑点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地进行科学分析;要善于确定重点谈话对象等。


市委巡察办联络科副主任科员黄瑾

(参与市纪委专案办理)


无论是办理专案,还是开展巡察工作,都有这样三个方面的特点:都要有“硬”的作风,即严格遵守各项法律、纪律的规定,还原问题真相;都要有“实”的基础,巡察和办案一样,都要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精准发现问题、形成结论;都要有“聚”的力量,一个团队整体实力既要有强有力的指挥,又要全员配合才能将力量发挥出来。



市委巡察办主任周再开在总结讲话时指出,参与省委巡视和纪委专案的4位同志,克服了很多困难和压力,付出了很多辛劳和汗水,勤勤恳恳,认真负责,最终不辱使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刚刚4位同志的分享,条条都是干货,大家要好好消化吸收,让思想交流发挥更好的效果。新一年的工作已整装待发,既要坚持市县上下联动,也要加大与其他部门的横向联动力度,不断强化成果运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将湘潭巡察品牌越擦越亮。


(市委巡察办 李丹 潘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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