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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2人充当涉恶“保护伞”,被严肃查处!

你我共建 廉洁湘潭 2023-03-30


为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促进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推动党的各项纪律要求落地生根,近日,韶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涉恶“保护伞”案件。


韶山乡韶阳村党总支原副书记周向阳、韶阳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原副主任贺先平协助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实施诈骗犯罪问题。


经 查


2017年9月,韶阳石材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周仕明(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为取得补偿款,虚构了一份与花桥村委会的《花桥采石场生产经营权承包合同书》,欲向韶阳石材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某某诈骗资金662.5万元。为让胡某某相信该合同,周仕明先后找到村干部贺先平和周向阳,请他们提供证明协助其诈骗胡某某财物,并许诺诈骗得手后分给他们“好处费”。周向阳、贺先平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周仕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仍提供证明协助周仕明实施诈骗犯罪。后胡某某发现合同是假,周仕明诈骗未得逞。


2018年12月,周向阳、贺先平因犯诈骗罪均被湘乡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2019年3月29日,周向阳、贺先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韶山市纪委监委)


潭纪君提醒

日前,湘乡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毛田镇交管站原副站长周鹏参与其父周仕明等12人宗族恶势力犯罪集团问题。周鹏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因犯故意伤害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被湘乡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本案中的党员村干部周向阳、贺先平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明知以周仕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破坏生产经营、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诈骗等多种犯罪活动,为非作恶,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对此,他们不但不制止、不检举揭发其违法犯罪行为,反而参与其中,提供证明协助实施诈骗犯罪,充当“保护伞”,必须严肃查处,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紧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主动同黑恶势力划清界限,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保护伞”“关系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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