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干部主动投案后,《中国纪检监察报》这样报道!
“两全其美”换来的处分
6月13日,当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金薮乡纪委书记熊焰将处分决定书送到李伏根手中时,李伏根连连说:“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李伏根是金薮乡林业站工作人员,曾经很长一段时间,他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白天也跟霜打的茄子似的,心事重重,郁郁寡欢。而乡纪委组织的每一次学习,都加重了他的“病情”。
“每次开会,我讲得最多的就是,对于违纪违法的党员,只有主动、如实交代问题,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熊焰不厌其烦地在大会小会上宣讲,“希望我们某些同志能够真正听进去,迷途知返。”
每次听到纪委书记这样严肃的讲话,李伏根就感觉到后背发凉,心里翻江倒海。
今年1月23日早晨,李伏根忐忑不安地来到乡纪委办公室门前,低头抽烟,徘徊许久。
熊焰看到李伏根有点反常,笑着发出邀请:“老李,进来坐坐?”
“哎!熊书记,我……我……”李伏根走进办公室,尴尬一笑,仍然低着头,欲言又止。
“来,喝杯茶。”为了缓解李伏根的紧张情绪,熊焰给他泡了一杯热茶,“慢慢说,慢慢说。”
“熊书记,四年了,有件事我一直憋在心里,实在难受,却不知如何开口。”慢慢地,李伏根打开了话匣子。
“我做错事了,今天是来交代违纪问题的。希望组织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李伏根突然抬起头说。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错再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犯错误同志的一贯方针,相信组织、忠于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这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熊焰安抚道。
“好!我说!”慢慢地,李伏根道出了埋藏在心底4年多的秘密。
原来,从2014年开始,根据上级要求,金薮乡林业站对全乡国家级及省级公益林林地面积及分配情况进行核查。各村上报数据经与湘乡市林业局数据库、林地图对比,林业站发现金薮村还有82.5亩国家级公益林面积没有分配。
“向上申报的时间不多了,你抓紧把这82.5亩公益林分配下去。”时任金薮乡林业站站长安排李伏根负责落实。
接到任务后,李伏根默默地在心里盘算了下:“公益林分配,要走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公示等一系列程序,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不说,还耽误时间。”
向上申报在即,如何把事情尽快办妥?李伏根“急中生智”,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自家的户口就在金薮村,将多出的公益林划到自家,既省时省力,又能增加一笔收入。”于是,在未向林业站站长报告请示也未通知金薮村的情况下,李伏根直接将这82.5亩公益林面积造册到本人及家属的名下,其中李伏根名下23.5亩、其妻名下29.4亩、其子名下29.6亩。
申报办完了,自家也多了一笔收入,但李伏根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总担心事情有被揭发的那一天。”渐渐地,这件事成了李伏根的一块心病。特别是随着国家对惠民资金的日益重视,查处的各种案例不断,李伏根更加坐立不安。
“对于违纪违法的党员,只有主动、如实交代问题,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李伏根说,乡纪委书记的这句话时常在他耳边回响。
2018年10月,李伏根主动找到金薮村村支书及村委会主任,说出了自己侵占公益林的事实,并要求将其调整出来。经村“两委”会讨论,李伏根及家人名下的公益林面积重新进行了分配。
为了彻底解开心结,1月23日,李伏根鼓起勇气,选择了向乡纪委投案。
经调查,李伏根交代的问题属实。
主动交代问题后,李伏根将其2014年至2017年所得的4785元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款存入了村集体户头账户。今年5月,村“两委”将李伏根上交的这笔补偿款全部分给36个贫困户。
金薮乡纪委鉴于李伏根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配合组织审查并退还违纪资金,决定对其减轻处分。6月,金薮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伏根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冉春雷 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