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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平受审!

你我共建 廉洁湘潭 2023-03-30



湘潭市原岳塘区税务局税务一所副所长王希平受贿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11月6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岳塘区税务局税务一所副所长王希平受贿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下半年至2019年2月期间,被告人王希平利用担任湘潭市岳塘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副主任、湘潭市岳塘区税务局税务一所副所长的职务便利,在为高某、何某泉、王某宇、胡某等人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违规为几人办理过户的房屋调低评估价,默许甚至协助几人伪造满两年交易税票等证明文件,从而使几人少缴或免缴税费。被告人王希平先后收受高某等人所送感谢费21.5万元,其中收受高某17万元,收受何某泉2万元、收受胡某1.5万元、收受王某宇1万元。


被告人王希平身为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税费收缴过程中徇私舞弊,默许甚至协助他人伪造证明,不征或少征国家税款共计1626813元,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


案发后被告人王希平主动向湘潭市岳塘区监察委员会投案,但在监察机关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以前其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其投案后具有毁灭证据行为。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希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就本案有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王希平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当天,湘潭市纪委监委、岳塘区纪委监委、税务局、商务局、韶山海关等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因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文字: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图:马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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