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后悔了想补救,怎么做才能从轻或减轻政务处分?

你我共建 廉洁湘潭 2023-03-30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根据规定,有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一起来看看吧。







  原文链接


  第十一条 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


  (二)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的;


  (三)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四)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五)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六)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婵 美术设计 邢婷婷 文字整理)



更多精彩,为您推荐

市纪委书记:寻常工作做出超常、普通工作做出特色、优势工作做出精品


湘潭这项工作在全国培训班上交流分享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