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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这件事在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掀起热潮!

你我共建 廉洁湘潭 2023-03-30

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以下简称《监察官法》)。这是继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之后,我国又一部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立法,对促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消息发布后,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广泛热议和学习(这部新法出台后,引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热议……)。今天,潭纪君继续选摘3位纪检干部的感悟和体会,供大家交流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徐锡耿

韶山市纪委常务副书记



我从《监察官法》中读出了“责任和担当”。《监察官法》的出台,让我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自觉依规依纪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忠诚履职、尽责担当,不断推动韶山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切实下好“学深悟透”的先手棋。认真开展学习,逐条逐句读原文、悟原理,精准领会条款内容,学深悟透精髓内涵。二是持续做好“研究阐释”的大文章。认真研读,准确把握监察官法的核心要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升“政治三力”,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监察官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着力描绘“入脑入心”的工笔画。不折不扣地将《监察官法》各项规定落实到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时刻保持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不断强化自我监督,提高自身免疫力,坚决做到“三防”“四慎”。


黄拥军

湘潭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委员



我从《监察官法》中读出了“执纪依法”。《监察官法》的出台让我们今后的工作开展更“顺手”了,贯彻落实《监察官法》,我们要做到:一是要找准坐标,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监察官法》规定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等内容,这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的要求,必须遵循,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确保工作方向正确。二是要监督别人,更要监督好自己。《监察官法》赋予了监察官权利,同时也明确了监察官的义务。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督好自己,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三是要围绕规定,做遵纪守法的标杆。《监察官法》专章规定“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这些规定从法律上构筑起对监察官的监督制约体系,我们要围绕规定内容,依法履职、依法用权、依法执纪,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谭雪芹

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干部



我从《监察官法》中读出了“规则的力量”。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这是一部属于监察官的“责任法”,从方方面面对监察官进行了规范,为我们更好担起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重任提供了法律保障。它如一盏明灯,为我们指明了方向。《监察官法》明确了监察官从产生到退出的各项制度机制,既为监察官的任免、培训、晋升等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也为监察官的成长成材铺就了更加宽广的舞台。它是一把戒尺,为我们划定了底线。《监察官法》从法律层面实现了对监察官“最严格的监督和惩戒”,对我们而言,是一剂“最好防腐剂”,是依法履职的红线和底线,更是提高自身免疫力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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