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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进行时 | 湘潭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启动“监督执纪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
湘潭市纪委监委:启动"监督执纪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 开启案件质量提升"加速度"
近日,湘潭市纪委监委印发《湘潭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监督执纪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
一是抓全面学习,促进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双提升。充分用活各类学习载体、做实各类学习培训、创新各类实战练兵,同时结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致力于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提升和全面发展。
二是抓源头治理,树立“第一次就做好”的办案理念。通过强化各部门间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明确案件主办责任,探索移送审理前采取内部自查和互查制度;同时,明确案件审理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当好参谋助手,提出审查调查补证建议,充分体现说理性、阐明必要性、提出可行性、增强有效性,共同从源头上抓好案件质量。
三是抓评查整改,发挥评查导向作用。落实落细“一季度一评查一整改一回头看”的工作机制,重点抓好整改和“回头看”;采取业务大比武大练兵的方式,评选优秀案件、优秀文书和优秀笔录,树立工作标杆和典范。
四是抓协调联动,推进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顺畅高效。通过召开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座谈会,以问题为导向,及时梳理问题、解决困惑,统一思想,达成共识;落实案件跟踪制度,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确保职务犯罪案件“移得了、诉得出、判得下”。
五是抓规范建设,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对照上级文书格式与文书规范,规范办案流程的管理,特别是各类措施审批和涉案财物的管理;制作模拟案卷,完善卷宗整理归档标准。
六是抓实际效果,做实“后半篇文章”。常态化开展处分决定执行专项检查,规范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坚持一案一总结,确保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