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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应庚被开除公职!
湘潭县财政局原副科级干部周应庚
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周应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湘潭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湘潭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应庚开除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湘潭市纪委监委召开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