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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在十三届市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你我共建 廉洁湘潭 2023-03-30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3年1月31日)

李 忠


同志们: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总结我市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3年任务。

刚才,市委书记刘志仁作了讲话,充分肯定过去一年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新成效,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谱写全面从严治党湘潭新篇章,向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市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以最严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职责,重拳惩治腐败,强力正风肃纪,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思想根基进一步夯实。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召开30次市纪委常委会会议、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第一时间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重要部署要求,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做到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不掉队。市纪委常委会成员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从机关向基层覆盖,从线上向线下延伸,带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谈体会、谋工作、提建议,“廉洁湘潭”微信公众号专栏推送心得体会67篇,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协助市委部署开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净化湘潭政治生态”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坚持以践行“两个维护”为使命,政治监督进一步强化。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和湘潭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等“国之大者”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贯彻落实不到位、不彻底问题。全力开展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专项监督,统筹与专案查办、专项巡察、专项调研、专项审计、政府合同专项清查、违规获利追缴专项行动等“七专”同时同向综合发力,发现问题线索154件,处置130件,处理处分38人。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专项监督,约谈133人,处理处置8人,推动整章建制18项。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立案7人,处理处分26人,重点查办聚宝金昊农业高科公司涉粮案。推进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对15个违建别墅项目进行“回头看”,处理处分14人。对“落马”官员违建豪宅处置全面“回头看”,追责问责20人。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强力推进8个挂牌督办问题整改,追责问责12人。深化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彻查“8·15”水利职业团伙串通投标系列案,深挖背后公职人员问题线索,立案调查16人。严格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从严从实开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督导检查,以严明纪律营造“三个环境”。

(三)坚持以一体推进“三不腐”为方略,综合效应进一步凸显。全市立案946件,处分847人,留置57人。坚决拥护、全力配合省委、省纪委监委对曹炯芳、胡海军、傅国平立案审查调查,率先在全省打响融资化债领域反腐“第一枪”,留置陈卫文、刘铁强、胡庚、彭建平等40人,追赃挽损(止损)34.12亿元,清查处置低效闲置资产资源428.9亿元,规范清理违规出借(担保)资金37.13亿元。针对湘潭县融资化债领域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开展“清源”以案促改促建促治“九个一”活动,及时查漏补缺、整章建制。完善行贿人信息库,加大行贿人精准惩治力度,提高治理行贿综合效能。出台《清廉湘潭建设考核方案》,督促各牵头单位制定清廉单元建设标准,大力推进“6+1”清廉单元建设,市中医医院等4家单位入选全省清廉单元样本培树点。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责任清单》,建立廉洁文化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廉洁文化不断深入人心。

(四)坚持以纠“四风”树新风为导向,清风正气进一步充盈。按照市委部署要求,牵头开展“正作风、提精神、鼓士气”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小切口、硬举措、准发力,从上下班纪律、值班备勤、会风会纪等身边小事抓起,靶向整治“七不”现象和“十类”问题。聚焦市委决策部署,紧盯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严肃查处2个未实质性开工项目背后的作风问题,对文明城市创建“保牌进位”中“消极躺平”的11名党员干部从严问责,对信访维稳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的20名党员干部予以追责。深化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明确“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110余人主动说明违规赠送红包礼金情况,8300余人主动上交红包礼金,严肃查处韶山市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学军违规操办其子婚礼并收受红包礼金问题。聚焦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四类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突出问题“回头看”,查处问题124个,处理处分191人,通报曝光6期21人。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处置诬告陷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等机制,旗帜鲜明为敢闯者担当、为敢破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助力营造人人争当“三牛四干”的浓厚氛围。

(五)坚持以推动监督下沉为载体,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作用,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问题220起,处理处分343人。有序推进信访积案动态清零活动,省纪委监委交办的27件全部化解,信访举报总量、检举控告、越级举报连续两年实现“三下降”。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入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探索村级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主动深入一线督导调研,积极协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六)坚持以试点成果运用为抓手,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全面完成全国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作用试点任务,综合运用提级、交叉等巡察方式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市县巡察一体化培训机制等做法在全国试点总结会议上得到宣传推介,取得“试点在湘潭、工作在全省、影响在全国”的效果。坚持在实践中检验、运用试点成果,启动市委第二、三轮巡察,对17家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低效闲置土地清理、清理处置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等3个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对20个村(社区)开展提级巡察,发现各类问题1161个,移送问题线索90条。配合省委巡视组对雨湖区委和岳塘区委开展常规巡视,同步对雨湖、岳塘两区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巡察机构开展提级巡察。全面深化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回头看”,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巡察整改工作,建立巡察约谈工作机制,下达立行立改交办函36份。针对倾向性、系统性问题,下发《巡察建议书》22份,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推动共性问题全面整改。

(七)坚持以深化体制改革为支撑,监督质效进一步提升。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22条措施,落实上级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与下级党组织书记开展专题谈话、专项督促谈话等举措,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深化运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组组”协作等机制,促进协同高效运转。建立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完善与省烟草局纪检组“内·地”协作配合制度,指导韶山市纪委监委与江麓集团纪委探索开展“企·地”联手办案,织密贯通联动监督网。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出台《湘潭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凝聚更强反腐合力。分类施策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全市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374条,立案180件,处分170人。驻潭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经验在全省会议上交流推介。湘潭县纪委监委被确定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工作联系点。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推动智慧纪检监察平台实战升级,探索开展信息查询分析和电子数据调查研判,线上查询567次3511人,有力提升精准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的能力。

(八)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为引领,铁军队伍进一步淬炼。部署开展“监督执纪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组织精品案件评选,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得到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抓实省纪委监委监督调研反馈意见整改,对5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开展“内部小巡察”,邀请市审计局对市纪委监委机关财务进行审计。加强全员培训、以案代训,抽调40多人次参与省纪委监委专案办理,推动干部执纪执法能力有效提升,不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注重在基层、办案一线和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培养、考察识别、选拔使用干部,市本级内外、上下交流17人,提拔重用55人,职级晋升44人。2个先进集体和3名先进个人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表彰。坚持“刀刃向内”,刚性执行“12条负面清单”,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2人,其中1人因违反办案纪律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少数党员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金融、园区、平台公司等重点领域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艰巨;“四风”问题尚未根除,反弹回潮隐患犹存,一些手段还在翻新升级、隐形变异。同党的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建设还有差距。有的理论学习不深,思想认识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有的履职能力不强,开展政治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办法不多、实效不够;有的斗争精神不足,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自我约束不严,“灯下黑”问题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要战略部署,是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坚定不移贯彻落实。

(一)始终站稳捍卫“两个确立”的政治立场。“两个确立”作为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高度共识和共同意志,是党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最根本的是要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深化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始终做到党中央有号召,总书记有号令,省委、市委有部署,纪检监察见行动。

(二)始终扛牢服务中心大局的使命任务。党的二十大科学谋划未来五年甚至更长时期的目标任务和行动纲领,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紧密结合湘潭实际,更加主动地围绕中心大局,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进一步激发“闯创干”的巨大正能量,确保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湘潭落地见效。

(三)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加强监督,及时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督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通过一项项具体行动,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和群众身边延伸,确保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四)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的战略定力。党的二十大强调,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定力,扛牢职责使命,练就斗争本领,清醒认识湘潭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和任务,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确保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清风正气更加充盈。

三、2023年主要工作

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三个务必”,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劲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刻不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定不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湘潭落地见效

聚焦“两个维护”强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强有力监督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和湘潭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逐一开展专项政治监督。推动完善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建立健全台账管理、督查问责、“回头看”等制度,对违反纪律和落实责任、措施不力等问题及时发现、处置、通报,坚决纠治在贯彻落实中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只顾小局、不顾大局,“低级红”“高级黑”,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等问题。

聚焦发展大局强监督。围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目标定位,开展“对账式”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穿新鞋走老路”“有批示动一动、没批示不作为”等问题。持续深化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专项监督、“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治理。巩固乱占耕地、违建豪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专项整治成效,及时查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背后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全方位监督行政执法权力运行,严防“小失职”“微腐败”演化成“大祸患”。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探索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严查吃拿卡要问题,推动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聚焦政治生态强监督。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净化湘潭政治生态”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抓紧抓实七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净化政治生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盯“七个有之”,对在党内搞小圈子、拉帮结派的人高度警惕、毫不手软,坚决清除“两面人”“两面派”。

(二)坚定不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推动构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机制。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牛鼻子”,强化纪委监委监督责任,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层层压实、一贯到底,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一把手”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同级监督,健全上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与下级党政“一把手”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机制,做到新任职必谈、任职范围内出现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必谈、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必谈、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规违纪问题必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必谈,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坚决维护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大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决纠正制度执行“搞空转”“打白条”等行为。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办案程序衔接机制。

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发挥纪委协助引导推动功能,通过做实做细纪检监察专责监督,有效协助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引导推动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增强党内监督合力。进一步加强与审计机关协调配合,充分运用审计监督成果。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使用、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财会、统计、舆论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三)坚定不移一体推进“三不腐”,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零容忍惩治腐败问题。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治理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坚决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坚决查处破坏政治生态的“掮客”。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持续推进金融、政法、园区、平台公司、工程招投标、土地开发、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腐败治理,开展领导干部防范利益冲突问题专项整治,严查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严查“提篮子”“打牌子”问题,严查为“提篮子”“打牌子”办事的公职人员,严查招摇撞骗的骗子,严查私营业主干预干部人事问题,严查诬告造谣行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不法利益和国家损失一起追,完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强化对行贿人联合惩戒。深入开展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整治,坚决纠治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问题,统筹防范化解腐败风险及关联性经济社会风险。

高质量开展以案促改促建促治专项行动。深刻反思曹炯芳、胡海军、傅国平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危害,从严落实“五个坚决”“六个严查”,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精准处置涉及其中的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坚持以案为鉴,加强个案分析,总结案发规律,深挖腐败背后的责任、作风和制度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有针对性地建制度、堵漏洞、促治理,全面肃清余毒流毒影响。健全纪检监察建议的提出、督办、反馈、回访监督机制,加大对“三重一大”违规决策事项监督问责力度,促进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

全领域深化拓展清廉湘潭建设。深入推进清廉机关、企业、学校、医院、乡村、家庭、大厅等“6+1”清廉单元建设,培树一批具有领域特色、展示领域元素的清廉单元标杆,打造一批有亮点、有特色,可复制、可借鉴的“湘潭样板”。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度挖掘湘潭丰富红色文化资源,打造“一县一品一特色”廉洁文化品牌,推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四)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坚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化“正作风、提精神、鼓士气”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整治“七不”现象和“十类”问题。持续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整治,对仍然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一律先免职再从严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执行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规定,从严查处“不吃本级吃下级”“不吃公款吃老板”、变着法子吃“空函”、以商务接待为名违规吃喝等问题。紧盯隐蔽隐性问题,严肃查处以讲课费、咨询费等名义收送礼品礼金,以及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等问题。开展违规新建、改扩建接待服务场所问题“回头看”,督促整治借建设红色景区之名搞铺张浪费、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等问题。统筹推进反“四风”、反腐败、反特权,引导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搞特殊化,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强预警纠治。

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纠治空喊口号、只表态不落实等行为;紧盯对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问题,纠治“一刀切”、乱加码等行为;紧盯玩忽职守、“消极躺平”问题,纠治在其位不谋其政、麻痹松懈、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等行为;紧盯任性用权乱作为问题,纠治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随意决策、盲目决策、违规决策等行为;紧盯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问题,纠治“堆盆景”、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行为;紧盯加重基层负担的不正之风,纠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采取“交题作答”、 效果评价、动态调整等方式,激发特约监察员、基层监测点“监督前哨”作用。

始终坚持系统施治、纠树并举。健全风腐同查工作机制,对风腐一体问题线索实行台账“销号”管理,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背后的利益交换、请托办事等问题,深查腐败案件中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大力开展时代新风宣传教育,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增强党员干部争当“三牛四干”型干部的思想自觉。把纠治“四风”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五)坚定不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铁的纪律严在经常、融入日常

做实做细党纪教育。推动各级党校、干部学院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法意识、规矩意识。强化“八小时之外”监督,使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新选拔干部和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督促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常态化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促进以案明纪、以案为戒,更好发挥纪律建设治本作用。

严查严处违纪行为。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监督执纪全过程,对违反党纪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醒悟、知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探索构建民主生活会会前审核把关、会中较真碰硬、会后跟踪整改的“全链条”监督机制。严明组织纪律,规范审慎、及时准确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加强各类选举活动和重要人事安排纪律风气监督,严密防范和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行为。

用准用活政策策略。依规依纪依法用好“四种形态”和七种处置方式,统筹考虑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影响、本人态度等因素,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以实际行动做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处置诬告陷害等工作,为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提供纪律保障。

(六)坚定不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巡察利剑磨得更光更亮

持续深入推进政治巡察。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规划,统筹开展3轮巡察,对20个左右市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部分县直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提级巡察,配合省委巡视同步对全市园区开展专项巡察,重点监督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督促履行好党的领导职能责任,切实增强巡察权威性、震慑力、穿透力。坚持与被巡察单位“一起做工作”,建立与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机制、纪律作风后评估制度,促进精准发现问题、报告问题。

强化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健全整改公开、督查、通报、约谈、问责等机制,构建整改监督闭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促进各领域各行业系统治理,推动巡察与审计、统计、环保督察等监督发现问题联动整改、协同整改、集成整改。对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持续跟踪问效。

巩固深化试点工作成果。不断健全上下联动、横向协调、内部完备的巡察制度机制,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常态化指导督导,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提升对村(社区)的巡察质效。加强“四项监督”与“三类监督”的统筹衔接,推动计划共商、信息共享、成果共用。

(七)坚定不移站稳人民立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主动靠前监督助推乡村振兴。深化“一县一清单”监督、“一领域一专题”治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成果,紧盯驻村帮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领域,加强对责任落实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解决遵守纪律不严格、履职尽责有差距、基本保障有不足、后盾单位不重视等问题。开展惠农补贴专项监督,推动有关部门深入排查整治,彻查严处套取、克扣、截留、挪用惠农补贴等啃食农民利益、消解群众获得感行为。持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确保每一笔涉农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深化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医疗医保医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惩卫生健康领域腐败。加大对教育乱收费、套取就业创业补贴、食品安全监管缺位等问题整治力度,巩固拓展社保基金、养老领域、居民自建房安全等专项整治成果,严惩对民生疾苦麻木不仁、对民生资源巧取豪夺的“蠹虫”。健全完善线索移送、挂牌督办、双专班等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推进监督向最基层下沉延伸。贯彻落实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督机制,深入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探索县域内跨乡镇跨部门交叉办信办案,积极解决基层监督力量薄弱和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深化运用检举控告平台,做实“互联网+监督”,线上有反映、线下必查核,使群众监督更加广泛便捷。坚持带件下访、下沉接访,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

(八)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带头加强市纪委常委会班子建设,按照党中央部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问题线索处置、重要措施使用、干部处分处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一律集体研究。抓住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查漏补缺,将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落细落实,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党委报告,确保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深做实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弘扬“三牛”精神,倡树“四干”作风,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力促党建与业务一体推进、深度融合,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提高履职能力,做到敢于善于斗争。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深入基层一线,远的近的都去、好的坏的都看、表扬批评都听,通过扎实调研,找准问题、找对路径,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举措。深化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小巡察”调研督导,督促优化县市区纪委监委班子运行和业务工作。注重实战训练,让干部多到接信处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政治巡察等一线去,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接受考验,增强志气、骨气、底气,练就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

强化系统集成,做到更加协同高效。深化运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强化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政治巡察等统筹联动、协同发力。强化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机关纪委、直属单位纪检机构监督指导,促进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常态化开展驻点监督,精准掌握被监督单位“活”情况,持续擦亮派驻监督“探头”。完善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工作对接机制,促进党纪国法衔接更加顺畅高效。协助加强对驻潭省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日常领导和工作指导。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构建贯通全流程、全要素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稳妥有序做好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鼓励基层探索,拿出解决具体矛盾问题的更多“小机制”和好办法。

严守权力边界,做到自身正自身硬。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自身建设,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坚决防范被“围猎”。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执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涉案财物处置等制度,完善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内控制度,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做好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常态化开展对执行“12条负面清单”制度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坚决防治“灯下黑”。

同志们,新时代蓝图已经绘就,新征程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沿着党的二十大指引的方向,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新起点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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