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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意识如何取代个体思考——来自《乌合之众》的思考

2016-12-08 吴沁飞 青苗法鸣


作为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法籍学者古斯塔夫▪勒庞一直致力于研究群体的心理特征。大到国家精神支配社会制度的方式,小到个人意识在群体心理中淹没,让他获得了“群体社会的马基雅维里”称号。《乌合之众》无疑是勒庞最知名、最具影响力的一本书。

了解一本书,必须要站在这本书所写成的时代和作者的阶级。这本书出版于1895年,在过去的一两百年,法国先后经历了启蒙运动、大革命、七月革命、第二共和国的建立、第三共和国的建立。法国的社会思想发生巨变,传统权威和信仰崩塌,群体在革命中逐渐变得野蛮、极端、盲从。

“勒庞是这样一批法国人中的一员,他对自己民族的文明几乎已经感到绝望,只有盎格鲁-萨克逊民族的个人主义,使他看到了未来社会的唯一希望。” 在《乌合之众》问世后的百余年间,书中关乎“乌合之众”的图景一度在 20 世纪的历史现实中显现。道德机制的约束失调、非理性的普及、世纪末的文明摧毁,在言语与事实的碎片间,群体的力量从未隐退。

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观点,由社会意识的主体不同,可以把社会意识分为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并且把群体意识放在最主要的地位。在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中,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理论向我们具体阐释了人民群众在推动历史进步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然而,初读勒庞《乌合之众》的笔者不免震惊:群体原来远远不是如我们长久以来所认识和接受的那样先进,群体的心理、意见和信念,在很多时候,竟会让人如此失望和害怕。

这里的群体不是费孝通《乡土中国》中基于血缘纽带形成的社会关系圈,而是“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都采取统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群体中每个人可能互不相识,但却拥有一致的思维和行动。

窥探我们的社会,不难发现,个体意识早已泯灭于群体意识中而难以遍寻。“少数服从多数”的口号让我们渐渐忽略“我怎么想?”而是随波逐流,放任从众。多数不仅占据着道德的制高点,而且成为了正确立场的代名词。

不可否认的是,群体相较个人有的时候的确能够带来“众人拾柴火焰高”的效果,也如马克思主义原理中讲的那样:人民群众能够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

但是,“人多力量大”真的能够带来理性吗?在笔者看来,未必。


(图为对法国大革命时期“乌合之众”的描绘)


勒庞认为:“群体累加在一起的只有愚蠢而不是天生的智慧。”当若干清醒、理智、高智商的人组成了一个群体,其智力水平立刻会大大下降。由理智主导事物的发展趋势远远没有由情感趋势来得快捷迅速。而群体往往最容易接受简单而极端情感的煽动和暗示。“在群体中间,傻瓜、低能儿和心怀妒忌的人,摆脱了自己卑微无能的感觉,会感觉到一种残忍、短暂但又巨大的力量。”这种力量给他们一种“一夜成神”的优越感,而这种优越感又促使他们必须去做一些彰显自我畸形的道德崇高。书中列举了1792 年法国历史上著名的大屠杀事件:当时,在大革命精神的感召下,成千上万的巴黎市民几天之内虐杀尽关在监狱里的僧侣、贵族一千五百多人,连十二三岁的孩子也不放过。更让人震惊的是,在极刑现场,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们以一睹贵族受刑为荣。这些平时里的店员伙计、家庭主妇,都相信自己的所谓的正义行为是在消灭“共和国的敌人”。

“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意料的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法不责众”的观念让群体产生一种错觉:只要是许多人一起做的事,个人便无需承担责任。鲁迅先生对此也有深刻的体会:“胜了,我是一群中的人,自然也胜了;若败了时,一群中有许多人,未必是我受亏。”

虽然在书中,勒庞只举了些如同上述案例般简单的例子,但不得不说,能够佐证他观点的例子跨越了时间和空间,在生活中大量存在。


(图为纳粹德国时期部分群众写照)


举个例子,在纳粹德国,由于群体的形成使个人理性判断的能力丧失,民众被轻易的煽动展开对犹太人大肆的屠杀。在整个大屠杀的过程中,群体行动给任意剥夺他人生命一种变态的正当性,鲜有人意识到“我凭什么做出这样的举动”。二战后,对战犯展开的审判让我们的看到了更加不可思议的画面。被审判的战犯少有对自己道德责任产生批判认知,他们依旧带着一种执行命令、维护群体的使命感。没有人认为犹太人的死亡与自己有着直接的关系,自己仅仅执行了群体赋予的任务。

现代性让每一个个人变成群体机器上的螺丝钉,你不需要拥有自己的功能,只需要跟随机器的运转,由于最终产品的复杂性,其实几乎没有人会想到自己的劳动成果凝聚在最终产品中。群体意识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机器形态。鲍曼的《现代性与大屠杀》一书中指出,在现代社会中,“所有的劳动分工使对集体行动的最终成果有所贡献的大多数人和这个成果本身之间产生了距离”。群体要获得长久的发展,要加以实现的是无意识人格的强化和个体的有意识人格的逐渐消失。“作为个体的人要受意识的约束,而在群体中,意识退回躯体深处,整个人由无意识统治。”群体无意识则使得产品的道德本性在评判体系中漂移了。这正是印证了阿伦特提出的“平庸之恶”。

现实世界表明,人类的时代总是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就必须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一旦产生这种认同,人格和智慧有可能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是否认同取决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群体了解事件的手段,发表言论的方式和表达自我的渠道比之勒庞的时代不知进步多少。不幸的是,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常常是失真的,正如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


(关键词为“键盘侠”的网络图片)

虽然类似大革命时期法国和纳粹德国的屠杀在现代社会不太可能发生,但是群体的危害依旧没有消失。“键盘侠”就是典型的现代群体,利用虚拟平台构成的网络暴力又伤害了多少人?90%的新闻评论区充斥着至少30%的污秽或者暴力言论,并且总是具有出奇的一致性,一旦有人出来讲一些不一样的话,立刻就会遭到多数人的炮击。

举个近期发生的例子。澎湃新闻客户端于12月2日在微博平台发布了一条以“南通奶奶重男轻女杀死出生仅四天孙女,被判10年”为题的新闻。应该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考虑到家属出具的刑事谅解书的存在以及家庭案件、年老、邻居请求从宽等因素的存在,法院对该奶奶的量刑基本均衡。但反观该条微博的评论区,充斥着类似“杀人偿命”、“大家一起去请求法院判死刑”、“恶毒老太就判十年”的言论真的使笔者感到有些震惊和惶恐。《新周刊》的一篇文章中说道:“低智、偏执、思想贫乏是最大的邪恶”。在这个网络舆论爆炸的时代,群体的势力空前高涨,在一条有一条的言论中,太容易成为一个反智的怪物了。当大多数人都在往一个方向走并且毫不犹豫、气势汹汹,有时候自以为朝着光亮处前行,殊不知那有可能只是“键盘侠”制造的火焰。基于这点,网络实名制有其必要性。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本书完全超越了历史。要知道,他在报纸开始流行不久,便已经提到: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媒体正在堕落。想想我们今天的媒体状态,想想他们为了点击率使用的种种伎俩,你不得不为其天才的判断所折服!许多新闻媒介,无论是自媒体还是官方媒体,为了夺人眼球、制造话题,大量的运用“标题党”等方式渲染氛围、带动情绪,八卦新闻往往是关注度最高的新闻。很多时候,媒体传播的负能量如此之大,群体的理性缺乏,媒体带动舆论,爆发所谓的民意。由于害怕事态扩大,即便是国家机构,也无法置之不理,理直气壮地去执行该有的决定。被民意绑架的案件不在少数。法律,理应是一个国家最具有公正性,最具有权威性的守护力量,但法官的判决竟会如此频繁地被“社会效应”之类的理由影响。这不是法官的错,也不是单个个人的错,群体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凶手”。

在全球化日益加剧的今天,“地球村”的说法越来越得到印证与实现,个体总是要在群体中生存,因此,个体性活动受到约束是在所难免的。我们很高兴能够看到个体价值日渐显露,女性主义、同性恋等等个体性活动的讨论被提上日程。但是,无论社会如何发展,个体是无法逃离群体独立存在的,而个体在群体中如何发掘个人意识,实现自身权利、自主性的最大化、最优化,是人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最后,笔者想用米兰·昆德拉在《玩笑》中的一段话结尾:“世人受到乌托邦声音的迷惑,他们拼命挤进天堂的大门。但当大门在身后怦然关上之时,他们却发现自己是在地狱里。这样的时刻使我感到,历史是喜欢开怀大笑的。”



作者简介:吴沁飞,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2015级本科生。



青苗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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