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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外郎王林清启示录-谈我国一线司法人员的经济窘境

世纪湖湘 美人狮LIONEFINE 2020-02-12

导读:

1.   凯奇莱案遗留问题

2.   中国司法一线人员经济窘境

3.   王林清个人问题疑团

历史车轮隆隆滚到2019年。各类历史的剧情也声势浩大上演在中国这片古老的大地上。中国正处于非常特别重要的时候:建设法治型社会。

而一场大戏就发生在最高法。基本剧情就是2018年由崔永元,王林清,赵永琦等联袂主演的‘凯奇莱案’卷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离奇‘丢失’的‘故事’

剧情此处不再赘述,相信各位看官基本了解此一波三折激起万重浪的足以写进史册的中国司法界特大奇案。

据新华网:2月22日,中央政法委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根据各部门依据各自法定职责开展的调查工作,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陕西榆林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诉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凯奇莱案”)卷宗丢失,山西王见刚与王永安、岚县大源采矿厂侵犯出资人权益纠纷案(以下简称“山西王见刚与王永安纠纷案”)等问题的调查结果。


这个调查应该说是非常令人信服的!就如《新华网》发布描述:联合调查组于今年1月8日成立后,本着对党中央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联合调查组行动迅速,执法规范,结论严谨,成果斐然

这无疑是向中国及全世界显示中国司法制度特色的优越。短时间能够组织如此多的职能部门查清事实,快速回复社会质疑,安定民心。此次调查结果也让人看到新时期下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希望与司法架构的特色。

此起扑朔迷离的案件中,除了联合调查组的结果里提及的王林清所作所为,最高法的建议也非常中肯和实效:建议罪犯高法对超过法定审理时限、承办人拖延执行审判委员会决定、内部管理不规范、保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建设,完善院长、庭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院长、庭长依法行使职权的边界和责任,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实到位,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当然,产生不少遗留问题。

 新华网文章《“凯奇莱案”水落石出:别歪曲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含义

》对院长庭长对案件审批过问作了详细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陕西榆林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诉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凯奇莱案”)之所以闹得沸沸扬扬,除各种牵强附会的“阴谋论”外,很大程度在于炒作者歪曲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含义,将“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中的“审理者”混同于案件承办人,将院长庭长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责曲解为插手干预案件,甚至将个别人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审判纪律的行为,美化为坚持原则、抵制干预”

至少有以下遗留问题:

1.怎么作到既要民主,又要集中。在经济发展特色描述上面,既要,又要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经济还是出现问题。

2.文章既然是新华网发出,应该代表最权威关于民主集中在司法实践。“当然,审判权力运行有其特点和规律,在具体适用民主集中制原则时,应当结合宪法法律规定和司法改革要求,实事求是,统筹考虑”统筹考虑的描述就令人费解,是法律不完善,还是专案特办,还是国内国际政治影响?如果有这样一个条件,如何真正保证最后合议庭,专业司法委员会对’四类‘案件做出最合乎法律及社会法治精神的判决?是否应该采取民间’陪审团“制度。

3.联合调查组建议的相关的问题对应的责任和应受到党内纪律处分结果目前尚为揭晓。相信人们的疑问会到时自动消失。如崔永元向社会公布案卷上面最高法相关落马领导人批示的来龙去脉,赵发琦如何运作到千亿矿权勘探等问题披露尚待时日。

网上一篇《员外郎王林清》雄文在民众中间广为流传。王林清被描述成司法界大才子,由于个性耿介,不会‘来事’在最高法里工作虽然吃苦耐劳,默默奉献,却屡次受到排挤,打压。所以在遴选时每每落选……一个资历深,才华出众,秉公断案的堪称时代楷模的人才却始终在员额之外-被戏称为‘员外郎’……


不过据联合调查组披露材料,王林清在此案里面扮演了‘监守自盗’的角色。还私自参加培训班授课。监察局调查认定:2013年7月至12月,王林清与郭某某、陈某某合作举办培训班4期,盈利共计30余万元,王林清个人分得11.3万余元。

特别是这个11.3万元,则令人叹息,深思。

我国是一个超级大国,人口有14亿之巨。三十年改革开发,随着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任务日益繁重。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司法任务日益增多。事多卿杂,一线司法人员面临的压力责任越来越大。这些青年甫踏入社会,走上荣耀庄严的工作岗位。都是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有为青年。承担着法治治理的最艰巨的任务。

法律,审判工作是一个非常特色的工作。司法案件本身责任大,条文繁多,案例千奇百怪,更兼新情况,新事物层出不穷,导致司法人员面对的个案都是一案一例,非常耗费心血和精力。

由于案件的审理非常耗费脑力,很多司法人员经常性头疼,失眠,烦躁不安。男同志虽然能扛些,也备感压力。对于女同志来说,更是辛苦,由于工作压力和负荷过大,难于调节身体,出现脱发,内分泌失调,经常感觉到‘文山苦海’的煎熬。


不仅仅案件本身的压力,还要面对司法制度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带来的自身提高压力,社会舆论的压力。如此多的压力,很多一线司法工作人员经常感觉到疲惫不堪,无力无助。

不仅仅如此,司法人员也是普通人,有父母,家庭负担。

在农村,普通民事法官无职级,收入非常有限,5-6千左右。做到副科级庭长,也才10万一年。在物价逐年上涨的时候,副科级的生活压力也非常巨大,不要说普通司法工作人员。


在北京,11.3万大概是买一个厕所都买不起的价格。而生性忠厚,知识分子型的王林清去授课的初衷会是11.3万块钱吗?如果是为了这笔收入,而冒遭受纪律处分的风险去讲课,那就真是拎不清了。

但是,王林清的个人操守,及党性,个人博士智商应该不会去作这个事情。

有两个理由,第一个是基层法院的热情邀请,王林清热情的参加授课,和省高法同事一起学习,探讨自己的司法实践。如此,则‘押解’回京是不是‘大动干戈’?

还有一个可能:由于经济的窘迫,实在不得不去‘捞外快’以赚钱补贴家用。

那就是广大司法人员的悲哀了。在最高法的收入,不能保证全国最优秀的司法人才在北京维持理所当然的体面生活。那让那些在内陆,广大边远,二线,三线地方坚守的司法战士情何以堪?司法人员不是圣人,也有七情六欲,老人孩子等家庭负担。

看来,大幅度提高司法人员,特别是一线司法人员的待遇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了。


因为题目写了启示的字眼,由此还想到了一个王林清本身的问题。

经过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王林清这个法律界的奇才,冉冉升起的明星应该是陨落了。

这非常让人惋惜,沉思,不解,困惑……

一个组织花大力培育,教育,看起来前程锦绣的司法之星。怎么如此草率,不顾大局,不顾后果做出会让自己悔恨终身的事情?

王林清到底是一时冲动,还是舍生取义?是胆小怕事,还是大义凛然?是抵制妄为,还是怀才不遇的泄愤?

还是......

或许,时间会像浪花一样,把历史大河里的一切送到岸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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