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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加大对无症状感染者管理工作力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
二、因地制宜调整养老机构人员进出管理措施。
低风险地区养老机构接收本区域内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可不再要求14天医学隔离观察,但要采取“先预约,再入住”、加强健康和旅行信息排查等管理措施。
三、继续执行养老机构内部防控要求。
民政部办公厅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