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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研究|孙伟、许光建: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回顾与建议
来源:《中国医院管理》,2018年7期,页码:1-4。全文约9000字
孙伟|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博士生
视角·观点
2016年7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6〕1431号)。自此,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推开。目前,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但离目标要求尚有距离,需要向纵深推进。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具有两个特点:承认现状、渐进的改革;与医保、财政做好衔接。改革的成效包括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医疗服务价格初步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价格改革的放管结合,按病种收费取得进展。不足之处有三点:医疗服务价格的定价方法有待改进,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未涉及,医院补偿机制亟需完善。
基于前述分析,本文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向纵深推进提出四点建议:
综合考量,以成本监审为基础定价。充分考虑医生的利益导向;选取代表性项目进行成本监审,并制定其他项目的换算系数;对医疗服务项目分两类定价;克服理念和现实的困难,推进价格改革;注重价格差距,引导分级诊疗,体现专业价值。
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包括编制医疗服务价格指数,选取三个成本因素(即CPI涨幅、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和技术进步率)作为联动指标,确定调价公式、周期和触发标准。
改革我国医保在很大程度上只充当“买单者”的现状,建立医保参与医疗服务定价的机制,强化医保在引导医疗服务价格形成、监管医疗行为和控制医疗费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为避免再次出现对医务人员的负向激励,要加强财政补偿、医院管理等配套措施,以巩固本轮价格改革成效。
编辑:曾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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