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 | 刘鹏:如何破解野生动物交易监管的四大难题
来源:界面新闻2020年1月28日
刘鹏|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同样因食用野生动物的非典疫情已经过去十多年,我们为什么没有吸取教训对野生动物交易实施严格监管?
此次疫情爆发之前,野生动物交易为什么监管效果不佳?
此次疫情结束之后,如何确保在未来能够确保禁令能够可持续地实施而非一阵风?
No.1
监管立法有待完善。
No.2
监管体制存在问题。
在野生动物交易监管体制和机构分工上,我国是采用以地方政府为主要监管责任主体的属地管理制度,在2018年机构改革之前同时涉及到工商、食药监、农业、林业草原、公安、检验检疫、畜牧等多个不同监管部门,现阶段虽然监管部门有所减少,但仍然存在多个监管部门职能交叉、协调不力、沟通不畅等问题,同时,由于野生动物养殖和交易对于一些地方政府具有推动经济发展、创造税源税基、推动精准扶贫方面的收益,导致部分地方政府对于严格监管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存在动力不足。为此,建议能够进一步强化国家林草局等相关监管部门在地方设置的派驻机构的监管权力,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地方政府在野生动物交易方面的属地责任,建立地方政府野生动物保护和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明确野生动物交易监管过程中剩余监管权责的分配归属问题。
No.3
监管执法效果不佳。
No.4
监管对象难以自律。
在野生动物交易过程中,包括野生动物捕猎、养殖、贩卖、运输、屠宰、烹制等诸多环节的经营主体都是重要的监管对象,而这些监管对象数量繁多、分布分散、规模不大、经营行为复杂,同时野生动物交易过程利润丰厚,民间社会又一直有追捧野味的饮食文化,导致监管对象为了赢得利润而频繁违法违规经营,而政府监管执法的成本很高,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满意的效果。良好的监管合规格局的形成,不仅仅需要监管者的强力推动,更需要依靠监管者与监管对象合作共治。为此,建议能够充分发挥养殖、商贸、餐饮等行业协会的作用,发起成立自觉抵制野生动物交易的行业内自律联盟,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建立野生动物交易黑名单制度,发现违规从事野生动物养殖、贩卖和烹制的相关经营主体将实行终身禁入,实施野生动物交易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同时从公共安全和个人健康角度利用大众传媒宣传食用野生动物的巨大危害,从而利用助推的方式来逐步更新公众的饮食文化,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的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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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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