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治》第三讲 | 李文钊:职责明确、依法行政和人民满意的政府治理体系
如何有效地将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开启“中国之治”新境界的钥匙。
◆ 如何认识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刚性、制度韧性与制度包容性的有机统一?
◆ 如何将党和政府组织及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有机地整合起来,形成一核多元、协商共治的治理格局?
◆ 如何将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的高效能?
◆ 如何在国家治理各领域和各层面的工作中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中国之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五讲》
杨开峰 等 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0年9月
围绕上述问题,我院15位学者在《中国之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五讲》一书中给出了他们的思考和回答。今日分享李文钊教授所著第三讲:职责明确、依法行政和人民满意的政府治理体系。
《中国之治》第三讲
职责明确、依法行政和人民满意的
政府治理体系
李文钊 |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本章目录
一、职责明确是政府治理的前提
二、行政体制和行政组织是政府治理的主体
三、依法行政是政府治理的内在要求
四、人民满意是政府治理的目标
精彩书摘
职责明确是政府治理的前提
职责明确是中国政府改革的重要经验,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职责有很多类似的词汇,如政府职能、功能、角色和作用等,它是对政府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的规定。不同国家、不同时代、不同理论对于政府职责会有不同的看法,形成了不同的职能体系,对经济、政治、社会产生了不同影响。由于环境、技术等不断变化,政府职责需要不断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1981年以来,国务院部门已经先后进行了8次改革,党的部门进行了5次改革,这些改革最初围绕机构调整展开,后来主要是着眼于职能调整,这成为政府改革的主线。其中,最重要的一次改革就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推动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这次改革的最大特点是系统全面推动党的部门、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公检法、军队、地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之间的职责清晰化,形成机构体系的合力。因此,将职能改革与机构改革、体制改革有机结合,根据职能重构来推进行政改革,成为中国政府改革的重要经验。
在职责明确方面的重要制度举措就是有中国特色的“三定”制度,通过定机构、定职责、定编制来厘清机构之间、部门之间和中央与地方之间权责关系。当前,所有的政府部门都有“三定”制度来界定其职责。例如,2019年3月发布的《财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就提出“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并将主要职责界定为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等17项。除界定某一个机构的职能之外,当前中国的一个重要改革,就是对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权和事权之间的职责关系进行调整,通过制度来调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
在职责明确方面,首先需要明确政府的基本职责,其核心是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决定》将政府的职责体系概括为:“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对于中国政府的职责,中国也进行了一个不断探索和不断完善的过程,最初,中国只重视经济发展,随后关注市场监管,随着民生短板的突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被提上日程。而随着人与自然环境之间关系成为突出问题,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因此,当前各级政府的职责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五项,而所有政府机构都围绕这五项展开,都需要根据这五项职能来进行调整。
对于这五项职能中的重点内容,《决定》提出了具体的改革重点。在经济调节方面,《决定》指出,“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完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这说明,国家发展规划、财政和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都成为主要手段。在市场监管方面,《决定》提出,“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强违法惩戒”,将监管的重点放在市场、质量和安全等方面。在公共服务方面,《决定》提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这为公共服务改革指明了方向。此外,《决定》还非常重视应用技术来推进政府改革,提出“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
除了界定基本职责之外,政府还需要找到与经济社会相匹配的职能模式。在职责改革方面,李克强总理推行的“放管服”改革,本质上也是政府部门的职责重构。《决定》提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这意味着政府职能改革和转变的重点主要是通过下放行政审批权力、加强政府监管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来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因此,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都需要结合“放管服”改革来对其职能进行重新定位。例如,政府在经济调节方面的职能,哪些行政审批权需要下放,哪些需要加强监管,哪些需要做好服务,“放管服”改革成为政府职能精细化的具体举措。
在推进政府职责明确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中国创造性地形成了“权力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信用监管制度、政务公开制度、“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安排。这也体现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强调通过制度改革来为职能界定提供基础和保障。政府职责重构和明晰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中国在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排名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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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春昊,刘华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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