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研究 | 许光建、卢倩倩、许坤:破解政策执行困境:基于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2020年第9期
作者:许光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卢倩倩(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许坤(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许光建 |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公共政策有效执行是政策目标实现的基本前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迈向新时代,经济发展在实现“中国奇迹”的同时,诸如环境污染等经济发展“副产品”亦成为继续提高居民幸福感的障碍——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2010年,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从国家战略层面对国土空间利用进行规划,并对不同地区生态环保责任进行重新调整。2016年,国家发改委印发《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以期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改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然而,与诸多其它环保政策类似,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政策实施存在象征性执行问题,部分地区执行情况堪忧。为何生态环保政策难以有效执行?许光建等的最新研究对此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文章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为例,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为分析对象,分析了多任务冲突导致政策执行偏差的理论机制,总结了通过调整委托代理模式和激励结构以纠正政策执行偏差的地方实践经验。多任务冲突引致政策执行偏差的理论机制是:在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过程中,当新政策带来的政策执行任务与现行地方政府任务存在冲突时,将所有政策委托于单代理人会导致代理人选择性的完成使自身收益最大化的政策任务组合,使某些政策不能很好的贯彻落实。
文章的分析结果表明:(1)在当前经济发展阶段和经济发展方式下,地方政府“代理”的经济发展任务和环境保护任务存在矛盾;(2)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过程中,调整作为激励结构基础的政府绩效考核方式以及执行监督方式的委托代理模式,是解决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任务冲突的关键;(3)激励不相容、地方政府官员专业能力不足、政策执行预算约束缺乏等是导致政策偏差的重要原因。解决任务冲突的地方实践经验是:将存在“冲突”的不同任务分别委托于独立的代理人,并提供与多任务相匹配的激励结构,是解决多任务冲突导致的政策执行偏差的现实路径。
编辑:何春昊、刘华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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