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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资讯】关于印发《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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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现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2022年11月22日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

 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2022年11月修订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在《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1月修订版)》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科学精准。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根据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优化防控措施,坚持底线思维,把握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 (二)坚持安全有序。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压实考级机构和承办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周密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防控措施优化调整。要对在本地备案的考级活动加强疫情风险科学研判,高风险地区和高风险点位不得开展现场考级活动,对因疫情防控需要临时调整备案及相应考级活动的,做好统筹指导,确保现场考级活动开展安全有序。 (三)坚持预约限流。开展现场考级活动的机构应当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场次、考场选址和考试时间,落实扫码、测温、查验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考级活动管理 (四)做好入场检测工作。考点应当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考生检录时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等,按照考场安排持准考证进行检录登记。考生出现咽痛、咳嗽、发热等症状的,禁止入内。 (五)优化工作流程。考级机构和承办单位应当通过不见面方式开展现场考级活动考试报名、考场安排、证书发放等工作。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相关参数标准,科学测算考点日均人数上限和单位流量,实现考生分批次、分时段、分通道错峰入场。 (六)维护现场秩序。考点应当安排专人做好考试现场管理,监督进入考试区的考生、考官及工作人员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做到考级活动现场安全有序。 (七)提供医务保障。考点应当有专人负责医务保障工作,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应急处理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员临时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 (八)加强应急管理。考级机构及承办单位应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与卫生疾控部门、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接受专业指导,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考场须设置人员紧急疏散、分流的指示标识和应急通道。在现场考级活动中如出现疑似症状人员,考点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暂停考试并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三、场所防控管理 (九)严格选择考场。考场选择应符合《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点、考场设置及环境要求》(GB/T 36725—2018)要求,并避免在人员密集和流动性大的车站、医院、商业区等地点附近安排考场。 (十)控制人员密度。各专业考场内人均面积最低标准按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点、考场设置及环境要求》(GB/T 36725—2018)规定上浮2㎡执行,且集体性考试中音乐基础知识和美术专业每个考场人数上限50人、舞蹈专业每个考场人数上限10人。考生在候考区内应保持安全距离。  (十一)加强员工管理。考级机构及考点在员工(包括考官和工作人员等)上岗前严格落实健康码检查核验,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科学防范意识和能力。员工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十二)加强消毒通风。考级机构应当在考试前一天以及考试期间对考点高频接触物体如桌椅、门把手和考试器材设备等及时进行清洁消杀。建立《考点清洁消杀记录表》,记录消杀时间、责任人等信息。集体性考试相邻场次间应有充足的间隔期做好考场的换气通风。 (十三)配备防护物资。考级机构在各考点应当配备体温检测设备、 备用口罩、免洗手消毒剂或消毒湿巾等防护物资,在考场、候考区、洗手间等区域配备洗手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物品,便于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员随时消毒清洁。 四、督查落实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当地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相关要求,督促指导考级机构和承办单位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指导相关机构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提醒考生和家长做好自身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十五)开展检查督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开展现场活动相关机构落实疫情防控优化调整措施的监督检查,通过深入考级现场进行疫情防控督导、畅通社会反映渠道等多种方式,做好风险防范应对,防止出现考级疫情防控管理真空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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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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