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机构
“母亲河奖”是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绿化委员会、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同设立的国家生态环保领域的权威奖项。
二、奖项类别第十届“母亲河奖”奖项类别设置为5类:1. 面向个人,设立“母亲河奖”绿色卫士奖;2. 面向青少年集体及环保社会组织、高校社团,设立“母亲河奖”绿色团队奖;3. 面向青少年生态文明领域具体项目、案例及青少年环保科技项目,设立“母亲河奖”绿色项目奖;4. 面向行业企业、新闻媒体等,设立“母亲河奖”绿色贡献奖;5. 面向青少年生态文明工作参与单位,设立“母亲河奖”优秀组织奖。以上各类别奖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个,最终获奖数量以实际推选情况为准,可适当调整。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分类标准
(二)分类标准
四、产生办法
1. 组织推荐。本次评选采取逐级选树推荐、交流分享与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各级要针对本级推选产生的候选人(个人、集体、项目、组织)举办1次以上的交流分享活动,宣讲先进典型事迹。在推选过程中加入青年参与环节,将社会评价、选后公示作为评选必备环节,鼓励各地开展网络投票等综合评价环节。——自县级团委起,各级团组织本级分别产生“绿色卫士奖”“绿色团队奖”“绿色项目奖”“绿色贡献奖”,各类获奖人总数不少于30个。同时,推荐1—2个本级获奖人(个人、集体、项目)为上一层级对应奖项候选人(个人、集体、项目)。高校奖项推荐情况由省级团委统筹。 ——“优秀组织奖”主要采取各省级团委联合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推荐的方式产生,每个省份候选名额不超过1个。“母亲河奖”各奖项评选过程及其成效将作为评选本奖项的重要参考依据。2. 社会申报。在“绿色项目奖”中开辟社会申报渠道。有申报意愿的个人和组织请于2021年8月1日至8月20日通过“志愿中国”网站(www.zyz.org.cn)报名。8月20日24点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关评选范围。3. 定向推荐。各类别奖项接受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定向推荐,每类奖项推荐不超过1个。(一)推选
时间:2021年8月下旬通过组织推荐、社会申报和定向推荐等方式,逐级推荐候选人(个人、集体、项目、组织),同步加强推广宣传。(一)推选
(二)评审
时间:2021年8月至9月按程序依次开展资格审查、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工作,产生正式候选人(个人、集体、项目、组织),报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审定后产生最终获奖名单并公示。资格审查,确定入围候选者并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评审
(三)展示
时间:2021年9月举办交流会展示青年环保科技创新项目,建立资源对接及合作洽谈平台,开展现场创新成果推介及投融资对接洽谈;在全团部署开展“美丽中国·青春行动”百城千校千区分享交流活动,遴选优秀青年典型组建分享团,聚焦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巡回分享活动。(四)表彰
时间:2021年底前开展总结交流活动,表彰获奖人(个人、集体、项目、组织)。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新浪微博:@广西青年志愿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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