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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推荐 第53期 | 李凤仪:以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上世纪50年代初,一位身带残疾的晋宁农民先后荣获了“省一级劳动模范”等殊荣。他就是晋城小寨村的李凤仪。

1952年秋,李凤仪带领互助组成员选水稻良种

李凤仪,男,(1904—1974)享年70岁,晋城街道小寨村人。在1950年的抗美援朝运动中,他带头捐献稻谷1斗5升,发动全村280户农民捐稻谷15680斤;他带领村民写的《以实际行动支持抗美援朝的倡议书》,被《云南日报》刊载,得到全省人民响应;小寨建立乡政府后,他当选为乡长,超额完成了1951年的爱国公粮任务;他带领全乡群众给中央政务院写信,政务院回信,鼓励他们“组织起来,爱国增产”。

1952年春,李凤仪组织12户农民建起了全省第一个互助组,即“小寨乡李凤仪生产互助组”,并带头发扬互助精神,帮助组员解决生产中的困难,使粮食生产获得丰收。

李凤仪互助组帮助军烈属秋种

1952年7月,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同年11月被评为云南省劳动模范。

1953年2月15日,他办起了云南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李凤仪合作社。

1958年9月,红旗晋城公社成立,李凤仪当选为副社长,他的工资和口粮仍从公社“五小粮”中支取,未纳入国家编制。

李凤仪进城开会,互助组成员帮助他家抢收谷子

李凤仪获得过众多荣誉。在各种荣誉前,他始终不骄不躁,在工作和生活中,认真履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入党誓词。质朴本色,令人敬重,他是小寨村一位响当当的历史人物。


(轮值单位:晋城街道小寨村)



终审 | 李雪艳

编审 | 李菲

编辑 | 司宛灵

图 | 百家号 昆明晋宁发布

文 | 小寨村 王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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