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必知155问|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问答(五)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问答
李丽娟 中国CDC妇幼保健中心研究员
1.孕产妇健康管理的服务对象是指哪些人?
答:辖区内常住孕产妇。即:在辖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和非户籍孕产妇;孕产妇是指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这时期的妇女。
2.孕早期健康管理的服务对象是指哪些人?
答:是指怀孕13周前的妇女,即指怀孕12周+6天(12+6)前的妇女。
3.对孕早期妇女健康评估内容包括哪些?
答:(1)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
(2)观察体态、精神等;
(3)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
(4)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孕早期保健指导内容包括哪些?
答:(1)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
(2)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
(3)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5.对孕中期妇女健康状况评估内容包括哪些?
答:(1)进行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
(2)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
(3)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6.孕晚期保健指导内容包括哪些?
答:(1)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
(2)促进自然分娩;
(3)母乳喂养;
(4)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
7.产后访视的时间?
答: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8.产后访视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产褥期健康管理,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进行相应指导与处置。
9.产后发生什么情况需要转诊?
答:访视时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10.产后42天应去哪里做健康检查?
答:(1)正常分娩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产后健康检查。
(2)异常分娩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接受产后健康检查。
11.产后42天健康检查中的保健指导包括哪些内容?
答:(1)心理保健指导;
(2)性保健与避孕指导;
(3)预防生殖道感染指导;
(4)纯母乳喂养6个月指导;
(5)产妇和婴幼营养等指导。
12.为孕中期和孕晚期妇女提供服务的机构是?
答: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
13.无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孕中期和孕晚期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督促孕中期和孕晚期妇女前往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关随访。
14.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中标有“*”的项目,含义是什么?
答:标*的项目是指尚未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在没有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情况下,不是免费检查项目。
来源:基层卫生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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