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基层要充分发挥网底作用。具体如何开展,答案来了!刚刚!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基层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网底作用。基层医师公社为大家划了重点,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性,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新发现的乙类传染病,实行甲类传染病管理。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配合居委会、村委会做好社区防控工作,及早发现和报告病例,协助管理密切接触者和来自疫情发生地区人员,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积极应对和做好在城市社区和乡村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在疾控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进行以下工作的开展:
① 做好发热患者的发现、登记、相关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
② 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做好预检分诊和门诊登记。
③ 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患者,必须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
按照疾病登记的规范要求进行全面完整信息登记,并立即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上级医院。
④ 信息登记完成后要按时上报。《通知》提出,各地要在2020年1月30日前通过各种形式完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的培训,加快提高基层防控能力。主要通过线上培训方式,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管理人员以及乡村医生等基层医务工作者及时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基本知识。包括: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转诊要求、院感防控和个人防护措施等。《通知》要求,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区域防控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做好城市社区和乡村防控工作。① 协助追踪、督促来自疫情发生地区武汉市的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② 在疫情发生地区要协助追踪和管理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配合上级疾控机构规范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协助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做好健康指导服务。③ 可依托社区家庭医生和乡村医生加强精准管理和服务,重点对辖区内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人群做好健康管理工作。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据上级防治机构提供的规范、准确信息,及时向辖区居民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核心知识。科学指导辖区居民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防控观念,规范防控行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要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特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基层医务人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按照医务人员分级防护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等防护工作。要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消毒、环境卫生工作,严防基层医护人员感染事件发生。基层医疗机构要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支撑,如通过家庭医生签约APP、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微信、智能语音提醒等手段与管理对象开展信息互动,做好健康监测和随访服务。加强区域信息共享,向辖区居民精准、及时推送疫情防控和健康教育信息。有条件的基层机构可开展咨询和分时分类预约筛查,疏解门诊流量,防止交叉感染。防控疫情,基层医疗机构是重要的一环,基层医生重任在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手册(四)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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