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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证监会发布调查报告,认定ICO为证券投资邀约

2017-07-26 Fintech前线

来源:微信公众号“ GoToken观察”


美国证监会于华盛顿时间7月25日发布了一份调查报告,警告市场参与者:虚拟组织发起的邀约或销售仍受到联邦证券法律的管辖,即便是使用了区块链技术。并称这同时适用于“ICO”和“Token Sales”。该报告认为,无论使用了何种术语、应用了何种技术,是不是证券的认定取决于事实和环境,特别是交易的经济属性。


对此,一直以反币圈传统而沾沾自喜的Blockstream的CEO Adam Back在twitter上打趣道,


“基本上,如果它叫声像鸭子,走路也像鸭子,那它就是鸭子,哪怕是一只加密数字鸭子!”

 

SEC在声明中表示,他们一直在对基于以太坊的The DAO项目进行调查,后者去年创下众筹记录后因递归漏洞而轰然崩塌。


(The DAO于16年6月创下1.5亿美金的众筹记录)

 

SEC认为DAO代币构成证券,但不会对项目提起任何指控,而是对行业和市场参与者提出警告。

 

SEC表示:“出于公众利益,我们认为应当发布这份报告,强调美国联邦证券法律仍可能适用于多种活动,包括分布式账本技术,这基于特定的事实和环境,不会因组织架构或技术的创新而改变。”

 

SEC的执行部门领导StephanieAvakian表示,“这些虚拟交易背后的创新技术不能让证券投资邀约和交易平台跳出旨在保护投资者和市场的监管架构。”

 

SEC还发布了一份投资人报告(https://www.investor.gov/additional-resources/news-alerts/alerts-bulletins/investor-bulletin-initial-coin-offerings),表示“投资ICO会限制你应对欺诈和盗窃的能力。你虽然受到联邦证券法律的保护,但实际上你保护投资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

 

值得注意的是,SEC的投资人报告也针对ICO指出,“这些活动也可能提供公平而合法的投资机会”,“(应当)询问,代码是否已经发布,是否已经经过独立的网络安全审计。”


知名比特币开发者Peter Todd则对此表示:“如果SEC无法将他们的意志强加于你(区块链技术的特性使然),他们就不足为惧。我们应该由此吸取教训,我们需要更强的审查抵抗力和匿名保护机制。”

 

附:SEC调查报告全文 https://www.sec.gov/litigation/investreport/34-812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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