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臭氧污染,你能行!(经济日报)
从9月1日起,广东启动了为期三个月的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对干洗、露天焚烧、餐饮油烟、露天烧烤,以及商用及家用溶剂产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等生活面源的控制。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广东省空气质量污染源中,臭氧已取代PM2.5,成为全省空气首要污染物。
今年夏天以来,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报道频现,关于臭氧污染的危害更是众说纷纭,甚至有人将臭氧比作防不胜防的隐形杀手,那么我国臭氧污染水平到底如何,公众需如何应对臭氧污染,带着这些问题经济日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我国臭氧污染有多严重
“受经济回暖和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今年我国不少地区臭氧浓度有较大幅度上升。预计全年的全国平均浓度、超标城市数量、超标天数比例都将有所上升,但超标天次仍然以轻度污染为主。”环保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认为,从总体分析来看,这属于正常的年际波动。
我国现行标准规定的是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为160微克/立方米,这个标准接近美国等发达国家标准。根据监测数据,2016年我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的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在73-200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138微克/立方米;其中,有71%的城市(239个)臭氧浓度为120-180微克/立方米,接近标准值。
从全年来看,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59个超标,主要分布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区域、辽宁南部、武汉城市群、成渝地区、陕西关中等地区。
按日评价,去年338个城市的臭氧轻度、中度、重度污染天次比例分别为4.7%、0.4%、0.024%。“没有严重污染,更没有出现爆表,整体处于可控状态。” 刘炳江说。
再从发展趋势上看,刘炳江介绍,从2013年以来74个城市监测数据和2015年以来338个城市监测数据看,我国臭氧平均浓度有所上升,其中京津冀地区呈上升趋势,长三角地区基本稳定,珠三角总体达标。从2006年以来15个臭氧监测试点城市历史数据看,多数处于波动状态,未形成明显上升或下降趋势。
臭氧超标是怎么造成的呢?一般认为,石化工业、加油站、汽车尾气等排放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在阳光照射的条件下,发生一系列光化学反应,生成以臭氧为主的光化学烟雾。与此同时,臭氧的生成增加大气氧化性,也会加速二次颗粒物的生成。尤其在6—9月阳光强烈的夏秋午后,一般是下午1点至4点,温度较高、相对湿度较低时,比较容易发生臭氧超标。此外,雷电等自然现象也会产生臭氧,还有少部分臭氧来自于平流层输入。
根据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臭氧浓度容易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比例变化、气象条件等因素出现波动,波动周期可长达数年。
“同发达国家一样,我国今年臭氧浓度总体上升也属于正常的年际波动。”刘炳江以北京市为例分析,北京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在2015年前连续4年上涨,之后2016年和2017年又连续两年下降,总体稳定。
刘炳江同时指出,我国多数城市臭氧浓度总体在缓慢上升,70%左右的城市在标准线附近徘徊需高度重视。
臭氧污染导致光化学烟雾事件的可能性多大
伴随多地臭氧浓度升高,我国会不会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成为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对此,刘炳江回应说,“正在加强臭氧监控、采取治理措施,今后我国可能出现臭氧浓度波动,但是在正常气象条件下,现在不会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将来发生的可能性也极小。”
当前,我国重点区域臭氧污染水平与美国加州南海岸地区大致相当,全国平均污染水平大致相当于美国十多年前的全国平均水平,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光化学烟雾事件频发时期的历史水平。
相关研究显示,1950-1970年代发达国家重点地区夏秋季节臭氧日最高浓度常超过600微克/立方米,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的时段臭氧浓度可达1200微克/立方米以上,最高值甚至超过2000微克/立方米。
据介绍,我国所采取的抑制臭氧浓度上升的核心措施,是减少臭氧前体污染物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排放量。自“十二五”以来,我国一直把氮氧化物(NOx)减排列入约束性指标,其排放量下降了近20%;“十三五”规划又提出了减少10%的VOCs排放量要求。
目前,北京、上海、广东等重点地区采取了一系列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控制措施并取得积极进展,诸如,北京2015年、2016年大气中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浓度较2014年分别下降7%、9%。
记者了解到,环保部制订的“十三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控制任务,即将联合相关部委印发实施;一系列控制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排放的国家环保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也正在抓紧制修订,其中石油炼制等14项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已经出台。
受访专家认为,随着PM2.5治理的深化和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减排持续推进,我国臭氧可以实现有效控制。
社会公众如何避免臭氧污染的损害
相关研究表明, 空气中每立方米臭氧含量每增加100微克,人的呼吸功能就会减弱3%。当臭氧达到一定浓度时,可使人呼吸加速、胸闷,如果浓度进一步提高,可引起脉搏加速、疲倦、头痛。那么当下,面对无形无色的臭氧污染,社会公众又该怎样做好防护呢?
对此,专家认为,关于臭氧污染的健康危害及其防护,需要分清几个层次的问题。
首先,臭氧分“好的臭氧”和“坏的臭氧”,近地面环境空气中的臭氧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害,是“坏的臭氧”;高空平流层中的臭氧保护地表生物不受强紫外线辐射伤害,是“好的臭氧”,此外人们利用臭氧具有较强强氧化性的特点,将其用于食品和饮用水消毒、净化室内空气、洗浴保健等,也是“好的臭氧”。
其次,“坏的臭氧”能“坏”到什么程度,取决于三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臭氧的化学性质、环境空气中的臭氧浓度、人体或生物在一定浓度臭氧中的暴露时间。
WHO现行《空气质量准则(2005年全球更新版)》提出,有研究表明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超过160微克/立方米,可对在其中进行运动人构成危害,但是有专家对此表示异议;8小时臭氧浓度高于240微克/立方米的健康危害则有更多实验数据支持。WHO将臭氧过渡时期目标值设定为160微克/立方米,对学术界存在的争议不予考虑,这是一个稍微有些保守的决定。
“臭氧的高值出现在夏季晴朗高温天气下的室外光照环境,只要这个时候不在室外长时间、剧烈运动,就可以大幅降低臭氧危害。”环保部宣教司巡视员刘友宾说。有研究发现,室外臭氧浓度高达400微克/立方米的时候,关闭门窗室内臭氧浓度可迅速降到60微克/立方米以下,有的室内家具、物品较多,臭氧浓度甚至能降到个位数。
“对于臭氧污染,我们每个人不仅可以被动应对、进行健康防护,而且可以积极主动地参加到防治工作中来。”刘炳江说,当前,我国大气中的氮氧化物(NOx)浓度呈下降趋势,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排放量仍然在不断增加,主要原因是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来源广泛、分散,控制难度大。日常生活中的装饰、粉刷、出行等活动都可能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如果我们每人都优先选择降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排放的产品或服务,例如家用油漆选购水性漆,给家用车加油时选择油气回收设施正常、没有汽油味道的加油站等等,每个人都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减排做出贡献,那么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上升的势头就有望得到扭转,为臭氧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支持。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曹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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