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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照片啦! “中国生态环境保护40年掠影”老照片征集启事

2018-04-28 生态环境部


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从经济体制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改革推动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此过程中,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小环保到大环境的深刻变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


为更好展现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历程,体现新时代中国生态环境事业的新面貌新变化,生态环境部拟开展“中国生态环境保护40年掠影”老照片征集活动。

 

01

征集内容


一张老照片,可以讲一个故事,诉说一段历史。照片内容可以是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某个历史片段,可以是环保人、抑或普通公众投身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某个场景,也可以用新老照片的对比,来讲述某个地方的生态环境新变化。

 

02

作品要求


(一)照片拍摄地在全国范围内,照片可以是一张或者一组,如有条件可以提供与老照片在同一地点、同一角度拍摄的近期照片,在新旧对比中展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历程及环境变化。


(二)照片内容真实、影像清晰,原始照片或扫描翻拍均可,黑白、彩色不限。扫描翻拍作品的格式为高清JPEG或TIFF源文件。


(三)照片须附文字说明,注明每张照片的标题、拍摄者、拍摄时间(年份)、地点、照片记载的事件以及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等,字数在200字以内。

 

03

投稿方式


投稿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均可。


(一)发送电子邮件。电子格式作品通过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活动专用邮箱laozhaopian@mep.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中国生态环境保护老照片征集”字样,并在邮件正文注明照片提供者个人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二)邮寄。照片实物及文字说明邮寄至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

 

04

时间安排


(一)征集时间自即日起到2018年6月1日截止。


(二)征集截止后,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将选取优秀作品在“生态环境部”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并根据宣传需要编辑制作专题图集进行展示推广。

 

05

版权说明


(一)照片应当体现原创性,投稿图片版权必须为投稿人所有。


(二)生态环境部对本次全部报送作品拥有展示、报道、宣传的权利。


(三)对于入选专题图集的照片,将向投稿人支付相应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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