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近期空气质量形势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通报,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西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各省级环境监测部门联合会商结果,1月10-14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中南部和汾渭平原将出现一次区域性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个别城市将达到严重污染级别,影响范围包括京津冀中南部、河南大部、山东西部,以及汾渭平原城市。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月10-12日,受区域逆温、静稳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污染物将持续累积,预计出现一次区域性重度污染过程,污染区域主要位于太行山山前城市群。
13日,受东北高压南下影响,京津冀中南部污染形势有所缓解,但山东西部、河南大部受上风向区域污染传输影响,污染程度将进一步升高,同时叠加逆温和高湿等不利条件,PM2.5浓度将达到本次污染过程的峰值,污染最重区域集中在河南一带。
14-15日,随着新一轮冷空气南下,污染形势将自西北向东南陆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逐渐恢复至优良水平。
汾渭平原:自今年1月1日起,汾渭平原已经经历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6个城市持续5天以上重度污染;其中,西安、咸阳、渭南和临汾市重度污染持续7天,临汾市严重污染持续4天。各地积极应对,4个城市启动橙色预警,7个城市启动红色预警。截至1月8日,受弱冷空气影响,此次污染程度略有缓解。
根据最新预测结果,汾渭平原新一轮重污染天气过程预计于1月10日开始,持续到14日,大部分城市将持续中至重度污染水平,部分城市将达到严重污染。13日区域扩散条件最不利,污染程度最重。15日,受新一轮冷空气过程南下影响,污染形势将有所缓解。
目前,河北、山西、河南省部分城市根据当地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已经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生态环境部已向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函,通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或调整、维持相应级别预警,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生态环境部派驻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汾渭平原各城市的督促检查工作组和跟踪研究工作组,将重点督促检查各地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跟踪评估各地应急减排措施效果,支撑各地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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