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卫士陈奔被追授为烈士
1月18日,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中不幸牺牲的陈奔,被浙江省人民政府追授为烈士。
陈奔于2013年1月进入温岭市环境保护局从事环境监察工作,2014年9月任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助理,2015年3月任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大溪中队中队长。
参加工作以来,他恪尽职守、以身作则、敢于亮剑,在一线环境监察岗位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今年1月,陈奔获评全国2018最美基层环保人年度感动人物,并入选“浙江好人榜”。
2018年11月30日, 生前任温岭市环境保护局(现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大溪中队中队长的陈奔, 在对大溪镇沙岸一施工工地倾倒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勘查后, 初步推断该非法倾倒行为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通过连续追查, 陈奔锁定了该案的关键人物。 在12月1日傍晚的执法过程中, 陈奔被犯罪嫌疑人驾驶车辆冲撞后, 不幸牺牲。
个人荣誉
● 2014年,陈奔被温岭市环境保护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 2015年至2017年,连续3年温岭市考核优秀,陈奔被温岭市环境保护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 2018年7月,被温岭市人民政府授予嘉奖。
● 2018年3月,国家生态环境部通报表彰2017年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陈奔名列其中,是浙江省受表彰的8名表现突出个人之一。
● 2018年12月5日,陈奔被中共温岭市委追授为“温岭市优秀共产党员”,并于2018年12月被温岭市人民政府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 2019年1月,陈奔获评全国2018最美基层环保人年度感动人物,并入选“浙江好人榜”。
来源:温岭发布、浙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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