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通报重点区域2018年10月–2019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
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向重点区域相关省和城市人民政府发送了《关于通报重点区域2018年10月–2019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根据实况监测数据,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汾渭平原11个城市2018年10月–2019年1月细颗粒物(PM2.5)的同比变化幅度分别进行了排名。
2018年10月–2019年1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51–105微克/立方米(μg/m³),平均为80μg/m³,同比上升6.7%;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4个城市依次是北京、长治、天津和济宁(并列第三),分别为51μg/m³、64μg/m³、65μg/m³和65μg/m³;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安阳、石家庄和保定,分别为105μg/m³、102μg/m³和100μg/m³。从改善幅度上看,“2+26”城市中济宁、邯郸和衡水等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3.3%、8.8%和1.2%,其中济宁和邯郸PM2.5平均浓度降幅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沧州、菏泽和济南等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持平;22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升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是廊坊、开封和保定,同比分别上升28.8%、22.2%和19.0%。
2018年10月–2019年1月,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23–83μg/m³,平均为54μg/m³,同比下降12.9%;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4个城市依次是舟山、温州、台州和黄山(并列第三),分别为23μg/m³、29μg/m³、31μg/m³和31μg/m³;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阜阳、淮北和徐州,分别为83μg/m³、80μg/m³和79μg/m³。从改善幅度上看,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中36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其中35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幅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是金华、温州和衢州,同比分别下降了26.0%、25.6%和25.0%;盐城、连云港和扬州等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持平;南通和六安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上升11.1%和3.2%。
2018年10月–2019年1月,汾渭平原1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58–100μg/m³,平均为80μg/m³,同比持平;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是吕梁,为58μg/m³;浓度最高的是咸阳,为100μg/m³。从改善幅度上看,汾渭平原11个城市中7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其中5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幅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是吕梁、运城和渭南,同比分别下降14.7%、8.7%和8.6%;洛阳、三门峡、晋中和临汾PM2.5浓度同比分别上升18.6%、12.5%、11.3%和5.5%。
《通报》还指出,根据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会商预测分析,受厄尔尼诺影响,2019年2-3月“2+26”城市和汾渭平原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偏少,冷空气活动较弱,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接近十年平均,但较2018年同期偏差,静稳天气发生概率较高,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长三角地区气温较常年偏高、降水偏多,个别城市在部分时段内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请各地再接再厉,巩固深化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精准防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
附件
表1“2+26”城市2018年–2019年秋冬季
PM2.5平均浓度及同比变幅排名
表2长三角地区2018年–2019年秋冬季
PM2.5平均浓度及同比变幅排名
表3汾渭平原2018年–2019年秋冬季
PM2.5平均浓度及同比变幅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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