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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完成督察反馈工作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2019年5月5日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辽宁、吉林,山西、陕西,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四川、贵州等10省反馈“回头看”督察意见。反馈会均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主持,督察组组长宣读反馈意见,省委书记作表态讲话。至5月15日,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工作全部完成。


第二批“回头看”督察意见体现四个方面突出特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将“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梳理分类,逐一明列地方在督察整改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以及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一刀切”等情况,并同步移交5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


二是统筹两个重点。既围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又针对各地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察;既咬住督察整改不力问题不放,不解决问题决不松手;又加强重点领域专项督察,聚焦精准深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三是突出典型案例。在“回头看”进驻期间公开29个典型案例基础上,反馈期间又公开22个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更好地聚焦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发挥震慑效果。


四是注重客观评价。根据各督察组督察实际情况,客观评价10省份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效果,其中湖北、吉林、贵州等省取得显著成效,湖南、安徽、四川、辽宁等省取得重要成效,陕西、山东、山西等省取得积极成效。


总的看来,各地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将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强化部署推动,切实解决问题,注重长效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并取得明显的整改效果。但也发现许多问题和不足,特别是一些共性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思想认识仍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足,对督察整改工作要求不高、抓得不紧,部分整改任务进展滞后;


二是敷衍整改较为多见,整改要求和工作措施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甚至敷衍应对;


三是表面整改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放松整改要求,避重就轻,做表面文章,导致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四是假装整改依然存在,有的在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谎报情况,有的假整改、真销号,有的甚至顶风而上,性质恶劣。


“回头看”开展以来,10省份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督察组交办的38141件群众环境举报,截至目前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5289家;立案处罚4016家,罚款3.2亿元;立案侦查238件,行政和刑事拘留127人;约谈2159人,问责2571人;推动解决3万多件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吉林省针对东辽河污染治理不力问题,对时任辽源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等作出免职处理,产生了极大的震慑效果,对全省乃至全国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都具有警示作用。


随着第二批“回头看”反馈工作结束,标志着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全部完成。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共受理群众举报21.2万余件,合并重复举报后向地方转办约17.9万件,绝大多数已办结,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15万余件。其中,立案处罚4万多家,罚款24.6亿元;立案侦查2303件,行政和刑事拘留2264人。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共移交责任追究问题509个。目前,第一轮督察移交问题已完成问责,两批“回头看”问责工作正在开展。通过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有效压实了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取得了“百姓点赞、中央肯定、地方支持、解决问题”的显著效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做好各地督察整改工作的分析、调度和抽查,并对重点整改任务实施定期盯办。针对督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将咬住不放、一盯到底,直到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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