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全力加强肺炎疫情环境监管工作
1月26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应对肺炎疫情防控专题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潘贤掌指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当前的头等大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生态环境部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发扬不怕吃苦、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工作,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提高站位 全面部署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早抓细抓实,厅党组书记、厅长潘贤掌全面指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军统筹协调,各分管厅领导靠前指挥,各级各部门全力保障,确保疫情防控体系顺畅运转。
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第一时间印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及时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和省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医疗废物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上下联动 强化保障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要求,做好与疫情有关的医疗垃圾废物的处置及监管,迅速建立全省联防联处机制,确保医疗垃圾全面、科学、安全处置。各市指导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认真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和处置工作,严格管控,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散逸等情况,加强设备维护,保障医疗废物处置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积极对接生态环境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及时核实掌握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处置需求,每天调度全省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组织各市研判工作形势和应急设施能力需求。每天形成工作日报按时上报生态环境部。
积极指导各市做好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充分发挥指挥调度和帮扶指导作用,协助解决太原海关等部门的医疗废物处置问题,现场指导太原等市开展工作,督促阳泉等市及时解决处置设施检修问题等。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监管。
深入一线 强化监管
按照工作安排,2020年1月26日(大年初二),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成钢对承担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指定医院的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任务的古交市民建特种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接收情况、处置能力、设施运行状况,以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并对工作提出要求。省厅固废和化学品管理处负责同志赴大同市绿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承担大同市疫情防控指定医院的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全面加强监管力度。太原、临汾、大同、阳泉、长治等市分别对医疗处置中心和部分医疗机构进行了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切实做好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加强人员防护。
加强沟通 联防联控
积极参加省委、省政府、省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传达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建立与卫健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掌握疫情变化,提醒相关市做好应对工作。每日汇总生态环境部门疫病防控工作情况,按时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工信、海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反馈防护用品等方面的需求和问题。
指导各市建立联防联控联处机制。阳泉市建立与太原市、晋中市联动机制,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故障情况下,确保医疗废物转运安全处置。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制定预案,加强医疗废物收运处信息调度,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疫情医疗废物及时收集、安全处置。部分定点疫情收治医院制定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疫情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2020年1月25日0时至当日24时,全省11个城市正常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13 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 129.84吨/天;医疗废物实际收集量为 15.85338 吨,医疗废物实际集中处置量为13.49608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为 10.39 %。自2020年1月20日至1月25日,累计实际处置医疗废物量为281.1365吨。
巩固成果 严防死守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继续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继续发扬不怕吃苦、连续作战的顽强作风,强化措施,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严防死守,确保各项环境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环境安全。
一要加强工作组织领导,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均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实施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领导要切实扛起责任,及时掌握疫情,做好每日工作移交。要强化属地责任,各市生态环境局要主动积极协调解决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二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实施专人负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妥善处置好突发事件和紧急事件,依法依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坚决守住环境风险底线。
三要加强主动对接配合,要加强同卫健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与医院特别是定点医疗机构联系沟通,指导医疗机构加强污水、垃圾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工作。全省固废管理和环境监察执法部门要通力合作,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四要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管理,生态环境部门主要领导要带队深入一线特别是疫情发生区检查督导工作落实。各市生态环境局要制订应对预案和应急措施,尽快组织召开处置企业负责人专题会,提要求、讲规矩,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规范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同时,各市局要加强对各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检查指导,督促在疫情期间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工作。
五要加强医院及处置企业周边环境监测,做好大气、水环境的动态监测,坚决杜绝医疗废弃物处置不当不科学情况。
六要加强宣传教育,配合卫健部门及当地医疗机构,加强对公众有关医疗废物知识,特别是对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科学、安全、高效处置特殊垃圾。
七要加强自身防护,增强自我防护和保护意识,积极做好防护设备配置、防护措施落实等工作。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编辑:郭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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