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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举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辅导报告
6月4日,生态环境部举办专题辅导报告,进一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机关党委书记翟青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办法规局研究室主任张禹应邀就《规定》作专题辅导报告。
张禹系统介绍了《规定》的出台背景及重大意义,从“谁来负责任”“负什么责任”“怎么落实责任”“不落实责任怎么办”四个方面,逐条梳理了《规定》的重点内容。与会同志纷纷表示深受启发、获益匪浅。
针对下一步工作,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做到逐条研读,学懂悟透,知责明责。
二要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针对性。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发挥“领头雁”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检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
三要确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效性,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果,检验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落实《规定》的方法举措和工作要求,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会议以生态环境部电子政务专网移动视频方式召开,在生态环境部设主会场,在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设分会场。
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张波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部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以及机关部门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在主会场参会;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和全体班子成员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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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萍萍